安永「人力資本稅務研討會」
解析2011年中國個人稅務暨臺籍員工大陸來源所得課稅議題 兩岸簽署經濟合作框架協定ECFA簽訂後,臺灣與中國之商業運作與人力資源往來互動頻繁。臺灣優秀人才具備專業能力與創新能力,相繼前往中國開疆拓土,必須相當留意當地相關稅務法規以保障自身權益。因此安永特於2011年12月13日假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2樓學習發展中心,舉辦「安永人力資本稅務研討會」,由安永臺灣及中國的稅務會計師與專業顧問團隊,相邀企業界共同探討中國個人所得稅及外籍員工社會保險相關法規等稅務問題。
本次研討會第一部分探討中國個人所得稅及外籍員工社會保險相關法規最新發展。安永中國人力資本諮詢合夥人糜廣傑表示,最新修改的中國個人所得稅法中,提高中國籍員工薪金所得的每月減除費用標準,外籍員工則維持不變;並延長每月個人所得稅的申報繳款期限;且將工資薪金所得稅累進稅率級距調整等。修正案除造成總體個人薪資所得稅負成本增加,代扣代繳義務人每月完成申報的時間則較充裕,降低被徵收滯納金罰款的可能性。同時糜廣傑介紹於2011年9月6日公佈,並於2011年10月15日起施行的《在中國境內就業的外國人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將造成由母公司派遣的外籍人員與中國本地雇用的外籍人員,總體雇用成本增加,外籍員工收到的可支配工資將會減少,可能造成員工要求重新商談薪酬結構,兩岸企業均須留意此一人力資本增加的後續因應以及臺籍外派人員之適用性。
第二部分則講解中國個人所得稅檢查的流程與要點,並為企業分享面對稅務檢查的因應措施以及實際案例的處理經驗。
第三部分由安永臺灣跨國調派人員稅務服務執業會計師劉惠雯,針對臺灣企業最關心的臺籍員工派駐中國大陸之臺灣稅務處理,就大陸地區來源所得課稅規定、臺灣公司給付大陸來源所得之申報義務、以及近年申報大陸地區來源所得常見問題及國稅局查核實務做詳細分析。劉惠雯特別提醒須注意公證書衍生之問題並密切留意近期相關法令更新,以免損害個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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