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信託委託人:陳董事長
2. 信託受託人:開曼持牌信託公司
3. 信託受益人:陳董事長、陳夫人各自持有20%;其四名子女各自持有15%信託利益
4. 信託保護人委員會:由家族理事會指定之家族成員及外部專業人士組成
5. 信託執行人委員會:由家族理事會指定之家族成員及外部專業人士組成
6. 企業治理執行人委員會:陳董事長、長子、長女及企業年資30年以上的核心幹部組成
7. 家族治理執行人委員會:陳董事長、陳夫人及外部投資顧問等專業人士組成
8. 信託控股公司之董事:開曼持牌信託公司擔任
9. 境外控股公司(A~C)之董事:由企業治理執行人委員會指定之專人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