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化之家族治理機制-家族治理主體與資產所有權之整合規劃架構
承如上述家族與企業治理機構之演變,目前國際間規劃實務界多數公認最佳化之家族治理機制是需與家族核心資產之所有權規劃緊密結合,方能充份落實與執行家族治理機制。
在家族企業永續傳承規劃實務上,私人信託公司架構(Private Trust Company, “PTC”)是公認最適合結合家族治理機制與家族資產所有權規劃的最佳化架構,此外還有下列三點因素來支持此 PTC 架構之彈性與擴充性:
- 可專注於家族傳承,在家族同意的治理體系內做出決策並促進家族凝聚力
- 採用該治理機制來強化家族成員的參與度並促進家族成員的跨代永續發展
- 根據家族的風險/回報目標,將家族核心資產的長期風險管理過程制度化
百慕達(Bermuda)是全球第一個在 1989 年立法允許設立非慈善目的信託的司法管轄區,但前提是這些目的是合法、可確定且不違反公共政策的。現在全球有數十個司法管轄區,包括美國境外和美國(即美國各州)允許使用非慈善目的信託。以下就以百慕達私人信託公司與目的信託整合架構為例, 說明跨境臺商企業家如何同時落實家族治理機制與家族企業傳承及接班人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