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原料外銷沖退稅 因應疫情三級警戒可申請展延

2021年6月4日 PDF
主題 稅務快訊

摘要

為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公布之新冠肺炎全臺第三級警戒,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近期發布進口原料外銷沖退稅相關新聞稿,配合防疫政策避免群聚風險。以下為本次新聞稿重點:

  • 停止現場受理紙本申請及輔導退稅業務,呼籲業者改以郵寄方式遞送紙本申請並以電話諮詢進行輔導。
  • 因疫情影響無法在1年半內申請沖退原料關稅之業者,可依關稅法施行細則第52條規定於期限屆滿前,檢附相關具體證明文件向關務署申請展延,最多可展延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