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香港於2021年6月11日正式開始實施其稅收條例(Inland Revenue Ordinance, IRO)之新法案(Inland Revenue(Amendment)(Miscellaneous Provisions)Bill 2021, the Bill)。新法案適用於2021年6月11日及以後發生之不須經法院之公司合併相關稅收議題。
該新法案針對營業存貨之合併繼受及資本資產之合併繼受議題闡述認列的方式以及公司合併前之虧損扣抵使用規範。
新法案內容中提及之議題相對複雜度較高,因此應持續關注香港當局最新消息以因應公司組織重組之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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