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大陸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正式啟動

摘要

大陸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發布《關於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 年第2 號),就辦理2020年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的有關事項進行說明。

年度匯算的主體,僅指依據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居民個人。非居民個人,無需辦理年度匯算。2號公告除延續了2019年度公告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內容,並從健全制度方面,建立了“首違不罰”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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