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COVID-19疫情,109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期限展延至110年6月30日

摘要

因應COVID-19疫情進入第二級警戒,為免民眾於短時間內前往國稅局申報,因群聚可能發生疫情擴散,財政部昨(12)日依稅捐稽徵法第10條規定,公告全面延長109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限由原本110年5月31日至110年6月30日。

財政部表示,透過延長申報繳納期限,請民眾盡可能使用手機、平板或電腦進行網路報稅並利用多元方式繳稅,如有申報問題,可利用電話洽詢,以降低群聚感染風險。惟如民眾仍有臨櫃查調所得、扣除額資料或協助網路報稅需求而需親至國稅局洽辦者,請先至國稅局網站線上取號,以縮短等待時間,並請配合防疫規定全程佩戴口罩;各地區國稅局亦將強化防疫措施,確保民眾及國稅局同仁安全。

財政部補充說明,所得稅各項申報書、繳款書或通知書等已完成印製或寄發,原書表上所載申報繳納期限為5月31日,將自動展延至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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