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為防止透過營利事業間接持有不動產,並以股權交易的方式來規避房地合一稅負之情形,房地合一稅 2.0 修法的重點之一,就是將「符合一定條件之股份或出資額交易」視同房地交易,應按房地合一稅相關規定申報繳納。
在房地合一稅 2.0 制度下的不動產交易稅制已有相當的複雜度,本篇將探討什麼樣情況的「股份或出資額交易」會落入房地合一稅課徵範圍,及不同的不動產處分方式稅負議題,並進一步分享現行制度下的安永觀點。

為防止透過營利事業間接持有不動產,並以股權交易的方式來規避房地合一稅負之情形,房地合一稅 2.0 修法的重點之一,就是將「符合一定條件之股份或出資額交易」視同房地交易,應按房地合一稅相關規定申報繳納。
在房地合一稅 2.0 制度下的不動產交易稅制已有相當的複雜度,本篇將探討什麼樣情況的「股份或出資額交易」會落入房地合一稅課徵範圍,及不同的不動產處分方式稅負議題,並進一步分享現行制度下的安永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