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計財政收入負擔的分配是大多數政府決策者的主要考慮因素,因為他們關心稅務法律的公正性以及納稅者的負擔能力。這就是許多所得稅制採取累進稅率(最高所得族群負擔最高的稅率)的原因。許多消費稅也賦予基本民生物資較優惠的稅負待遇,例如食物、衣服及醫藥,以免對窮苦民眾造成過重的負擔。
根據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 (OECD) 的資料,以全球稅收的百分比而言,增值稅的重要性從 1960 年代的稅率低於 5% ,穩定成長到 2016 年稅率略超過 20% 的高點。在 OECD 宣布增值稅對經濟成長的危害比公司所得與個人所得稅低之後,增值稅就受到各國政府普遍採行。然而,增值稅與消費稅整體而言卻是累退稅率,除非對其進行調整,否則將對低收入民眾造成較重的稅負負擔。
以下各圖表顯示,過去十年間,歐盟的間接稅稅收與可支配所得如何發展。
撙節開支的影響
在此期間,歐盟經歷了長期經濟成長疲軟。許多歐盟國歷經經濟衰退,為其公民的所得成長帶來持續的壓力。
很多國家政府也啟動財政緊縮方案,以挽救它們的資產負債表,這意味著更高的直接稅率,並進一步為可支配所得造成壓力。這些趨勢代表可支配所得由 2008 年占歐盟 GDP 的 63%,下跌至 2018 年的 61%(2009 年最高達近 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