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跨境理财通试点计划(以下简称“理财通”或“本计划”)在粤港澳大湾区(GBA)宣布启动,引起了香港金融界的广泛关注和支持。而本计划的战略意义在于促使各行业团体加入高水平讨论,以进一步利用本计划发展总人口数超过7,200万的大湾区内理财业。在本文中,我们旨在根据有关当局的官方公告和市场反馈,汇总这一备受期待的计划的一些关键特征和优势。
理财通的启动
2020年6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香港金融管理局(简称“HKMA”或“金管局”)和澳门金融管理局(AMCM)发布联合公告(“本公告”),宣布启动“跨境理财通”业务,旨在促进大湾区居民个人跨境金融服务和投资产品销售的便利化。
2020年6月,香港金融发展局(FSDC)还发表了报告《香港在粤港澳大湾区金融联通中的独特角色》(第43号文件),其中针对理财通提出多项建议。
目前,内地、香港和澳门的相关监管机构正紧密合作制定本计划的实施细节,包括:
- 设计和制定运行机制
- 界定投资者资格及投资产品范围
- 确保投资者适宜性及投资者保护
- 设定额度
- 制定适当的风险管理控制
关键特征
运行机制
“理财通”计划可能仅限大湾区(广东、香港和澳门)的合资格居民参加。根据本计划,大湾区内地居民可投资于港澳地区银行分销的合资格理财产品(南向通)。同样,港澳地区居民也可投资于大湾区内地银行分销的合资格理财产品(北向通)。
“北向通”和“南向通”跨境资金流动将实行总额度和单个投资者额度管理,总额度通过宏观审慎系数进行动态调节。
跨境资金流动闭环管理
跨境资金流动将通过绑定指定汇款账户与投资账户来实现在闭环系统下的执行和管理,确保相关资金仅用于投资合资格的投资产品。资金汇划将使用人民币跨境结算,资金兑换在离岸市场完成。
“北向通”的资金兑换可参考“沪港通和深港通”的现有安排,该安排允许投资者以离岸人民币结算交易,或通过有关香港银行兑换人民币并办理相关外汇服务。本计划资金兑换安排的详情将有待监管机构公布。
理财投资产品范围
根据本公告,理财通的投资范围仅限于内地、香港和澳门的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合资格的产品大概率包括结构性产品或由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提供的产品,且银行作为本计划中合资格产品的分销渠道。
据预计,本计划首批合资格的金融产品将为简单的中低风险零售产品。此外,这些产品将体现多元化的资产类别,包含不同的风险特征。向投资者明确而充分地披露产品详情至关重要,包括管理费、分销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在提供这些产品时,还应考虑投资者适宜性和投资者风险概况等因素。
南向通产品的建议示例可能包括低风险银行产品以及获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简称“SFC”或“香港证监会”)授权的“普通型”共同基金。北向通产品的示例则可能包括中国证监会批准的A股共同基金,以及银行提供的以人民币计价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投资者资格
监管机构尚未公布本计划内合资格投资者的定义。据市场假设,具有最低净资产额或投资组合规模(作为投资者适宜性要求)的拥有个人永久居留身份居民将是合格投资者的先决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