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引入新的有限合伙基金(Limited Partnership Fund 或 LPF)制度为私募基金在香港成立并以有限合伙形式组建提供了一种选择。
《有限合伙基金条例草案》引入一个为投资基金度身订造的有限合伙制度,旨在吸引机构在香港成立和营运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基金条例草案》现已于立法会三读通过。
过往,基金可以以单位信托或开放式基金公司的形式在香港成立,但是,这些基金结构比較适用于共同基金或对冲基金。私募基金(例如私募股权基金)以有限合伙制形式设立更为普遍。
在香港引入新的有限合伙基金(Limited Partnership Fund 或 LPF)制度为私募基金在香港成立并以有限合伙形式组建提供了一种选择。LPF旨在吸引投资基金在香港设立和运营,这是将香港发展为成熟的基金服务中心的关键一环。
什么是LPF? 符合“基金”定义的安排,该安排适用于在香港注册的有限合伙形式构成的基金。
LPF的使用? LPF 可用于(但不限于):
- 风险投资、私募股权和并购基金
- 房地产基金
- 基础设施和项目基金
- 特殊情况/混合基金
- 投资于数字资产的基金,例如加密货币和虚拟资产
立法框架是什么? 新的法规条例(有限合伙基金条例)已完成立法程序。
LPF 的简化基金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