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Y安永是指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的全球組織,也可指其中一個或多個成員機構,各成員機構都是獨立的法人個體。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是英國一家擔保有限公司,並不向客戶提供服務。
概要
有學者依據產業對水、空氣、光、土壤與噪音的汙染,調查出對環境影響最嚴重的產業,依序是供電與熱的燃料工業、運輸業、製造業與建築業、農業、食品零售業、時尚產業及科技業。其中特別關注產業對空氣、水與土壤的汙染,因為這些對環境與人的影響更甚其他因素,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統計,空氣汙染導致每年約700萬人過早死亡,超過20億人生活在水資源匱乏的環境,且數字隨著氣候變遷與人口成長持續增加,聯合國統計全球每年產生4億噸對生態系統造成危害的有毒廢棄物。
雖然自由開放並非每個國家的治理方式,但就商業市場而言,資本主義已經主導了全世界的經濟發展,分工帶來高產能也帶來國與國之間、階級之間的貧富差距,多年下來強化了國家之間的民族主義,以資本論成敗,氣候變遷雖然席捲全世界,但在探討責任歸屬的議題時卻用相同的思維評價排碳者。
今(2022)年全球人口突破80億人,若情況沒有改善,前述所有的統計資料都將會持續惡化,檢視這些統計資料,應該深入探討的不僅是誰排了碳,而是誰獲得了最終的利益。中國是全世界最大的製造業據點,擔任過去數十年的世界工廠之稱,在討論碳排放的時候,多數國家也劍指中國,但這真的是中國這類開發中國家的問題嗎?
聯合國訓練與研究機構每三年會出一份全球電子廢棄物監測報告,在最近期的2020年報告中顯示,2019年全球共產出5,360萬公噸的電子廢棄物,其中包含空調設備、螢幕顯示設備、燈具、大小型家電設備與小型電信IT設備,以人均產生之電子廢棄物數量而言,歐洲人均量最高16.2公斤、大洋洲16.1公斤、美洲13.3公斤、亞洲5.6公斤、非洲2.5公斤。許多產業就像電子產業一樣,品牌與製造地不同,製造過程是品牌的經營成本,商人必定會壓低成本以取得最高利潤,其中牽涉的原物料、運輸、技術員都要具有成本優勢,還有法規管制寬鬆的製造地,更能讓商人們以較低的管理標準生產產品,例如超時工作、排放廢水或未經處理的有毒廢棄物。中國作為世界工廠,製造了銷往全球的各種商品,但是污染卻無法隨著商品送到購買者的手中,在討論排放溫室氣體的同時,還要承擔最大排放國的臭名,從數據來看,享受最終商品者多不是為汙染付出代價的人。
歐盟是最早建立碳交易制度的地方,同時有許多工廠在此時遷出歐洲,因為商人不願接受排碳的外部成本內部化,要維持相同的收益就必須把排碳的成本移到排碳不用收費的地方,如此一來歐洲變環保了,但其他工廠所在地變髒了,明明讓環境變髒的主意不是來自工廠的在地員工,但付出代價的卻是這些被汙染的地方,就是所謂碳洩漏的問題。這不僅出現在歐洲,而是流竄世界各地,供應鏈已經全球化,物料、人力成本低廉之處,勢必成為製造地,商品運往其他更高經濟能力的地方,製造地卻要承受汙染及承擔高碳排的惡名。為了解決碳洩漏的問題,2021年歐盟提出碳邊境調整機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CBAM),目的在於讓排碳者無論在哪裡排碳都要付出代價。
根據世界銀行2022年的碳價報告指出,若要達到巴黎協定所訂的標準,全球碳價應在2030年以前達到50-100美元之間,依照2022年4月的資料顯示,世界上多數國家的碳價仍然低於標準,儘管各地對於碳交易已經逐步規劃管制措施,觀望與試行仍然占多數,除了因為目前鮮少有企業或政府可以完全承擔應有的排碳成本之外,也因為難以釐清排碳的責任歸屬。COP27中討論了氣候賠償的議題,人類過度排放溫室氣體自從工業革命就開始了,不過到了晚近才越來越多關於氣候變遷的討論,現在存在的溫室氣體可以回溯至數十年前的人類活動,當年排碳的這些人在現今是否有負起相同的氣候責任呢?
從工業革命發展歷程來看,英國是發源地,以此為起點擴散至周遭的歐洲國家,而後傳至北美與日本,再逐步發展到亞太及其他地區,對照現今國家發展的程度,最早工業化的國家幾乎都成了現在的先進經濟體,且具有高度發展的地區通常是現在較低碳排放或者具有再生能源技術的地區,若依照排碳者付費的概念,這些先進經濟體似乎並非最受衝擊的國家。
要從人性的角度宣導環境責任並非一個好方法,因為普遍來說,人性偏好以滿足欲望為出發點做事,而且會本能地迴避痛苦與讓自身利益受損的行為。亞當斯密雖然認為人具有道德,但卻小看了人對欲望的胃口,現在橫流在資本市場的活動可以說明一切,人性沒有這麼不堪,但也沒有這麼美好,多年下來以暴利致富已經成為資本家賺錢的前提,只要能賺錢,道德的順位就被往後放,這正是為何碳盤查制度至今不成熟的原因,人們體認到破壞環境帶來的負面結果,但為了修補這個漏洞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和犧牲,因此又讓人們卻步。
碳盤查是所有改變氣候變遷的第一步,它無法從根本解決問題,卻是提醒所有人該為環境盡一份心力最重要的第一條鞭子,找出排碳的源頭,清查是什麼東西造成碳排放,讓每個物品、每個活動的排碳歷程都清清楚楚,將暖化的事實烙印在每個人心中,凡事三思而後行,環境保護也是做每件事之前該考量的因素,複利在累積的當下通常不起眼又令人不耐,但當滾動出令人乍舌的後果時已經使人措手不及。
環境責任、社會責任的概念行之有年,過去許多企業家、當局者將之視為安撫大眾的口號,蒙混也數十年了。盤查的意義就是告訴所有人暖化不是一場遊戲,不是作秀譁眾取寵,做這些不會得到掌聲,因為這是身而為人、地球的一份子所應該盡的責任和義務,大家不想只看到經濟數據上的好看數字,環境績效好才是路能否走得長遠的關鍵指標。許多企業認為這些耗費成本又無法立即看見實質效益,碳盤查就是要糾正這些企業家的經商觀念,向錢看齊的資本主義已經不適用未來的世界,甚至連現在都已經不再適用,每個人都有眼睛可以看出誰真正與環境共存,而誰又是以促進經濟為名、行剝削之實的人,裝模作樣的粉紅泡泡終究會被戳破。
對於企業的碳盤查已經有一套完整的查證與確信步驟,不過這只是關於善盡環境責任最粗淺的初步行動。永續發展是長期競爭,需要完整而詳實的規劃,並非區區一個行動可以做好,必須落實在每個人的生活中,企業經理人應該由自身做起,徹底改變商業思維,獲利不是唯一目的;政府應該作為領頭羊,經濟與環保並行,除了做好該做的事之外,也要呼籲社會大眾一起跟進環境保護的腳步,如果每個人、每個企業都認為一己之力無法改變現況,那永遠都不會有進展,沒有所謂不改變也可以保護環境的方法,正是因為現在的方法破壞既有的環境,所以要扭轉劣勢一定要做出大幅改變。
在COP27上,氣候變遷績效指標公布全球最新氣候表現,臺灣名列全球倒數第七,在IMF的世界經濟展望報告中,臺灣屬於先進經濟體之一,且天然條件上有極佳的再生能源優勢,這表示跟其他國家相比,我們有更高的能力可以做好永續發展,但在國際氣候績效上卻是全球後段班,可見實質作為與期望有一段很大的距離,環境保護不是口號,碳盤查才剛剛開始,如果連最簡單的第一步都做不到,該何以談後續的長期競爭力?
安永2020年底宣布實現碳中和,且2021年達成負碳排放(Carbon Negative),設立以科學為依據的減碳目標,承諾到2025年前的碳排放總量將減少40%,並努力達到淨零碳排放的標準,此外,安永也加入由英國國王發起的永續市場倡議(Sustainable Market Initiative):S30與Terra Carta,且近期首次報告WEF-IBC利害關係人資本指標,並和全球領先的氣候解決方案供應商South Pole投資碳抵消投資組合,讓安永達到負碳排放,同時協助客戶從永續性和去碳化中把握商機,保障並創造價值。
政府於民國110年陸續修訂與發布減碳政策,其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要求上市櫃公司將永續經營列為企業發展的重點計畫項目,依產業別及資本額分階段要求上市櫃公司執行溫室氣體盤查、查證及揭露。對於排程中最優先的企業而言,訂定減碳計畫刻不容緩,中小企業也應跟上前者的腳步,做足準備以因應未來排碳者付費的趨勢。環保署目前納管之排放源,主要包含發電業、水泥業、鋼鐵業、煉油業、半導體業等特定行業製程別,以及全廠化石燃料燃燒產生之年溫室氣體排放量達 2.5 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CO2e)以上企業,需依照「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作業指引」之規定,依邊界設定、排放源鑑別、量化排放量、數據品質管理、文件化與紀錄之流程,執行溫室氣體盤查,於指定資訊平臺完成登錄,並依照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每三年內經查驗機構查證其排放量清冊及相關資料。
除受環保署規範之企業外,金管會逐年要求上市櫃公司揭露碳排放情形,要求盤查邊界須對齊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亦即須納入合併報表子公司,但對於子公司溫室氣體排放量納入統計,要採財務控制權法、營運控制權法或股權比例法等並無規範,僅要求企業合併報表各子公司必須一致。若採用財務控制權法或營運控制權法,應100%認列其排放量,若採用股權比例法,應依照各事業體所持有的股權比例,認列各事業體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此外,所有上市櫃公司(即不分階段之適用公司)皆須於民國111年第2季底前完成「母公司」、民國112年第1季底前完成「集團(包含各子公司)」之溫室氣體盤查及查證時程規劃,並提報董事會,後續應將前揭執行進度按季提報董事會控管。
由於供應鏈全球化,上下游之間互相督促徹查碳排放與落實減排措施,系統性推動永續發展,形成一股不環保就淘汰的合作關係,除了政府給予相關盤查指引之外,安永已準備好接受各行業的輔導事務,從最基本的盤查業務,到編製報告書,乃至於參與國際永續組織、競賽都有完善的規劃,全力協助上市櫃公司做永續轉型。
(本文由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CCaSS氣候變遷、永續發展服務與ESG諮詢服務負責人暨執業會計師曾于哲及林孟賢協理合著,已刊登於《2022經濟ESG年鑑》)
相關內容
本文將以歐盟、日本及中國大陸三方已承諾淨零排放之締約成員為參考對象,比照我國於今年三月正式公布之「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總說明」,探討是否可將國外的減量政策作為參考指標,進一步強化我國的永續發展成效與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