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分鐘 2022年5月25日
掌握先機 帶您洞燭局勢,香港推出家族辦公室稅務優惠
安永家族辦公室 傳承前瞻觀點

掌握先機 帶您洞燭局勢,香港推出家族辦公室稅務優惠

作者 林 志翔 Michael Lin

安永台灣 稅務服務部 營運長

專業的高資產人士與家族企業顧問,國際信託與資產規劃師。以豐富的稅務及傳承諮詢經驗,為高資產人士與家族企業規劃基業長青之道。

10 分鐘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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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亞洲金融中心的香港,因其位於融匯東西方文化的獨特地理位置、良好的家辦生態環境和體制、活躍的資本市場以及助力家族傳承的雙語專業人才,是不少亞太區超高淨值人士特別是企業家及其家族成員選擇設立家辦,進行機構化、專業化的財富規劃、傳承安排、風險管理及慈善事業等的目的地。

近年來,作為財富管理行業的家族辦公室 (以下稱家辦)在亞太區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身為亞洲金融中心的香港,以擁有9,530名超高淨值人士成為僅次於紐約的全球第二大超高淨值人士聚居城市,因其位於融匯東西方文化的獨特地理位置、良好的家辦生態環境和體制、活躍的資本市場以及助力家族傳承的雙語專業人才,是不少亞太區超高淨值人士特別是企業家及其家族成員選擇設立家辦,進行機構化、專業化的財富規劃、傳承安排、風險管理及慈善事業等的目的地。

繼2020年香港特區政府施政報告發布以來,特區政府一直在積極推動家辦業務在香港的發展,希望以優惠的政策將香港打造成為更理想的家辦樞紐。香港特區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向業界專業團體發出了公開諮詢檔,詳細介紹了為單一家族辦公室(Single Family Office,SFO)所管理的符合資格家族投資控股實體(Family-owned Investment Holding Vehicles,FIHV)所得稅稅務寬免的擬議優惠政策法案,相關優惠政策從2022年4月1日生效。本文將該規定的背景及核心要點歸納如下,並與新加坡的現有相關政策進行比較,供大家參考。

一、香港家族辦公司稅務優惠政策推出的背景

實務上部分家屬趁著被繼承人剛過世,且其銀行帳戶尚未被凍結時,在未經全體繼承人同意下,提領動用被繼承人名下之存款,通常提領動機大致有以下幾點:

  • 自2020年以來,促進家辦的發展一直是香港年度財政預算案提及的重要舉措,提升香港作為家族辦公室樞紐的吸引力、豐富香港的資金池並為金融業界及其他專業創造更多商機,是提高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的重點之一。
  • 對於家族辦公室,香港特區政府之前並沒有一個明確的定義。 2020年1月7日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發布通函,澄清家族辦公室如純粹向關聯公司(例如其全資附屬公司)而非第三方提供服務、沒有從事《證券及期貨條例》中為第三方提供證券買賣、資產管理等受規管活動則無需申領牌照。 證監會並於2020年9月8日就家辦的定義和牌照申請、SFO與服務多個家族的聯合家族辦公室/多家族辦公室(Multi Family Office,MFO)的認定等常見問題進行解釋。 據南華早報在2020年的報導,香港約有50個進行金融服務的家辦獲證監會發牌,進行受規管資產管理活動。
  • 具競爭力的稅收制度是家辦設立的一個重要考慮因素。香港特區政府於2020年8月實施了有限合夥基金(Limited Partnership Funds)制度,以及之前頒布的統一基金豁免(Unified Fund Exemption)所得稅稅務優惠適用於符合資格的在岸及離岸基金,能增加香港投資機遇,為家族辦公室創造理想的發展環境。 但根據統一基金豁免稅務優惠對基金的定義及其他規定,無需申請牌照的SFO所管理的家族投資控股實體(FIHV)未能符合有關條件,且如果香港居民個人或居民企業直接或間接全資持有FIHV將引發推定條文(deeming provisions),因而由香港SFO管理的該FIHV無法享受免稅優惠。
  • 過去一年多來,香港特區政府透過香港投資推廣署成立了全球家族辦公室(Global Family Office)團隊,專門為家辦提供一站式支援服務。 各政府部門也積極與業界對話,此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布的措施對現行政策的不足提供了積極的解決方案,相信能夠進一步提升香港作為亞洲家族辦公室樞紐地位的吸引力。

二、香港家族辦公室相關的稅務寬免優惠

此次公開諮詢檔中對於家辦及其家族相關成員的界定、給予所得稅稅收優惠的對象、適用符合資格家族投資控股實體(FIHV)的架構、收入來源、業務實質要求、稅收居民和反避稅條款等進行了詳細的描述,其中的要點包括:

  • 享受稅務優惠的物件 FIHV 的條件:
    • 能享受所得稅稅務優惠的主體不是提供服務的SFO,而是透過投資管理協定委託SFO進行投資管理和其他家族事務服務的符合資格家族投資控股實體(FIHV)。 合資格的FIHV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 以公司、合夥或信託的形式在香港本地或海外註冊成立
      2. 由同一家族中一位或多位家族成員直接或間接獨自並實益持有,持股情況必須在該FIHV成立章程中載明
      3. 該FIHV持有的資產須由SFO進行管理(SFO之規定及要求詳後)
      4. 最低管理資產(Assets Under Management,AUM)規模合計不少於2億4千萬港元(即約3千萬美元)
      5. 該FIHV是為本家族持有資產提供持有和事務性管理的投資實體,業務範圍僅為非經營性業務,不能從事一般商業、工業等營運行業的業務。
  • SFO的規定及其要求:
    • 須為在香港進行中央管理及控制(central management and control)的私人公司(在香港或海外註冊並在香港實質營運);
    • 須由獨自和實益持有(exclusively and beneficially owned )該FIHV的單一家族直接或間接地獨自和實益持有;和
    • 僅得為家族提供家族私人投資管理和其他家族事務,不得向其他並非由單一家族所持有的家族投資控股工具提供投資管理服務。
  • 家族成員界定:
    • 在公開諮詢檔中對同一家族的家族成員的定義比較寬泛,包括:
    • 與本人有直系血緣關係的祖父母、父母、兄弟姊妹、血親關係後代子女及其配偶;
    • 與本人有姻親關係的配偶、其配偶的祖父母、父母、兄弟姊妹及其配偶和子女;
    • 與本人有直系血緣關係兄弟姊妹的配偶、其子女及其配偶;
    • 子女包括本人或配偶在婚姻關係內及非婚姻關係中的血親子女、繼子女和收養的子女。

根據我們的經驗,家族可以直接或間接持有家辦,並透過家族信託和合夥制的穿透型或家族實質控股公司兩種架構持有FIHV。 FIHV透過簽訂投資管理協定委託家辦提供服務,請參見下圖:

註:一些資金雄厚的家族可能控股多個FIHV,因此公開諮詢檔中對享受稅務優惠的同一家族控股的FIHV數量設上限為50個。 為避免操縱或濫用稅務優惠政策,FIHV需要做出一次正式的選擇(formal election),一旦確定不得撤銷且不能進行年度變更。

  • 香港利得稅豁免 - FIHV透過家辦進行符合資格交易活動的規定:
    • 符合前述稅務寬免優惠條件的FIHV,其收入來源於透過SFO管理或安排的在香港進行的符合資格交易及其附帶交易(上限為交易額的5%)豁免繳納利得稅。 此外,參照統一基金豁免,FIHV或其持有的特殊目的實體(Special Purpose Entity,SPE)投資私人公司需要滿足額外條件,包括不動產測試、持有期測試、控制權測試、短期資產測試等,才可獲得稅務寬免優惠。
  • FIHV的經濟實質要求/稅收居民判定:
    • 為回應經合組織全球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專案的要求,SFO所管理的FIHV需要有足夠經濟實質,即其管理和控制必須在香港進行。此外,其產生核心收入的活動也必須在香港進行。 具體而言,需滿足兩個條件:
      1. 僱傭至少兩個有相關專業經驗的全職員工;
      2. 每個財政年度的經營費用不少於200萬港元。
    • 公開諮詢檔中也對FIHV和SFO的反避稅條款進行了規定。
  • 監管和合規報告要求:
    • FIHV和SFO由香港特區稅務局監管,需每年進行年度稅收申報,並保留相關文件(如受益人的股權登記、信託檔等)以利審核。
    • 此次公開諮詢檔中擬議的稅務優惠在亞太區有較好的競爭力,如果能對一些實施細節,比如SFO的實質活動能否被視同FIHV的實質活動、對於FIHV由同一家族及其家族成員的持股要求是否需要日後監管或每年申報、在FIHV持有多家SPE的架構下如何計算50個FIHV的上限等進行進一步完善規範,將受到更多家辦的歡迎。

三、香港與新加坡家辦相關稅收政策比較

作為亞洲金融中心的香港和新加坡都是設立家辦的熱門選擇地,因其不同的優勢吸引不同的超高淨值人士、企業家及其家族。我們也見到一些規模較大的家辦在兩地分別設立了家辦,負責處理不同的投資管理和家族事務。我們將兩地稅務和法規概要總結如下,供大家參考:

  香港
新加坡
整體稅制
  • 屬地主義
  • 只有源自香港的利潤才須在香港課稅
  • 源自其他地方的利潤則不須在香港繳納利得稅
  • 屬地主義
  • 只有源自新加坡的利潤才須在新加坡課稅
  • 源自其他地方的利潤則不須在新加坡繳納利得稅
企業所得稅
  • 基本稅率:16.5%
  • 非應稅/免稅項目:資本收益/收入、股息收入、離岸收入
  • 基本稅率:17%
  • 非應稅/免稅項目:資本收益/收入、股息收入、離岸收入(須符合條件)
個人所得稅
  • 薪金、工資、董事酬金及僱佣收入:
    • 標準稅率:15%
    • 累進稅率:2%-17%
  • 薪金、工資、董事酬金及僱佣收入:
    • 累進稅率:0%-22%
      (2024納稅年度開始最高稅率將由22%提升至24%)
贈與稅/遺產稅

不適用

不適用

其他稅目

印花稅、扣繳或暫繳等

印花稅、扣繳或暫繳、消費稅等

稅收協定

45國家/地區

90國家/地區

對SFO的牌照要求

從事非受規管業務的符合資格SFO,一般不需要申領金融服務牌照

從事非受規管業務的符合資格SFO,一般不需要申領金融服務牌照

SFO免稅計畫與其條件
  • 根據公開諮詢文件草案,透過SFO管理的FIHV稅收寬免(2022年4月1日推出):
    • AUM的最低金額:2億4,000萬港元(約3,000萬美元);
    • 僱佣至少兩個有相關專業經驗的全職員工;
    • 每個財政年度的經營費用不少於200萬港元(約25萬美元);並
    • 滿足其他免稅條件。
  • 13D/13O/13U基金免稅計畫(原13CA/13R/13X條款),以13U為例:
    • AUM的最低金額:5,000萬新元(約3,700萬美元);
    • 僱佣至少三個有相關專業經驗的全職員工;
    • 每個財政年度的經營費用不少於50萬新元(約37萬美元);並
    • 滿足其他免稅條件。

四、安永家族辦公室見解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安永家族辦公室林志翔執業會計師表示,在前面期數中,曾介紹過新加坡家族辦公室制度。自2022年4月1日起,香港對於家族辦公室規定也有了稅制優惠更新。這些優惠政策可以提升作為家族辦公室樞紐的吸引力,值得業界人士及時加以關注,儘早進行籌劃安排。另外,對於高資產家族,在考量家辦的設立時,除了稅務和合規方面因素之外,還應考慮家族願景、使命和價值觀、家族投資政策、家族治理、家辦的組織結構和營運模式、家辦服務需求、家辦和家族成員的身分規劃以及下一代培養等要素,綜合擬定有針對性的商業計畫是成功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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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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