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公告「公司前瞻創新研究發展及先進製程設備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第2條第2項所定前瞻創新研究發展適用領域

摘要

經濟部今(14)日公告有關「公司前瞻創新研究發展及先進製程設備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第2條第2項所定「前瞻創新研究發展適用領域」,經濟部審酌產業發展情形,擇定具有領先技術競爭優勢或於成熟製造技術具有創新性應用之相關領域,適用領域包含半導體、電動車輛、通訊、顯示器及其他經審查小組同意之領域項目等,將由經濟部每2年邀請相關產、官、學、研代表進行檢討,如有修正將會再會再另行公告。

請參考行政院公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