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創條例第10條之2子法「公司前瞻創新研究發展及先進製程設備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於7日正式公告實施

摘要

強化產業競爭,解讀「台版晶片法案」!產業創新條例修正,針對在國內技術創新且居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之公司,且符合相關適用條件者,提供其前瞻創新研發及先進製程設備投資抵減,本次經濟部進一步訂定「公司前瞻創新研究發展及先進製程設備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透過本期安永稅務剖析,帶您深入了解相關細節與重要提醒。


下載本期《安永稅務剖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