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三讀通過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提高增僱及員工加薪等租稅優惠

摘要

立法院於113年7月12日三讀通過行政院送請審議的「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以鼓勵中小企業增僱基層員工、為員工加薪,並促進中小企業持續投入創新研發及作價流通智慧財產權,以因應所面臨之升級轉型挑戰。本次主要修正重點整理如下:

  1. 增僱員工租稅優惠:刪除「經濟景氣指數達一定情形」的啟動門檻及「創立或增資擴展達一定投資額」的適用門檻。另針對中小企業增僱特定員工對象部分,除維持增僱24歲以下外並「增加納入65歲以上本國籍基層員工」之薪資費用得自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減除率為200%;

  2. 員工加薪租稅優惠:刪除「經濟景氣指數達一定情形」啟動門檻,將加薪薪資費用得自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率由130%提高至175%;

  3. 中小企業研發投資抵減之適用對象擴大至包括「有限合夥」事業;

  4. 智慧財產權作價入股緩課措施延長施行期間10年;

  5. 修法通過施行後,涉及研發投資抵減、智慧財產權作價入股緩課及增僱基層員工及為基層員工加薪等3項稅租優惠條文將自113年1月1日起適用,施行至122年12月31日止。

請參考經濟部新聞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