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轉訂價洞悉 - 2023年2月號

摘要

為因應國際移轉訂價發展趨勢,我國參採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之稅基侵蝕及利潤移轉(BEPS)行動計畫13之成果報告建議,於民國106年11月13日修正發布營利事業業所得稅不合常規移轉訂價查核準則,正式導入三層文據架構,除原已規範多年之移轉訂價報告外,增訂集團主檔報告(Master File)及國別報告(Country-by-Country Reporting)之規定。安永將陸續於後續文章中,逐一說明移轉訂價三層文據之內容與注意事項,以及稅局審核評估各層文據內容重點及全球未來動向。

本篇移轉訂價洞悉主要探討以下議題:

  • OECD行動計畫13之移轉訂價三層文據架構及我國相關規範及避風港說明。

  • 針對我國增訂集團主檔報告及國別報告之相關規範,企業應如何準備及因應?

  • 若企業不配合和稽徵機關要求提示移轉訂價文據,是否會有相關裁罰?跨國企業集團總部若考量國別報告資訊的保密性,不願提供其子公司,應如何來解套?

下載本期《移轉訂價洞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