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Y安永是指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的全球組織,也可指其中一個或多個成員機構,各成員機構都是獨立的法人個體。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是英國一家擔保有限公司,並不向客戶提供服務。
概要
相較於2022年的優惠政策,2023年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政策優惠力道有所調整,而適用於部分產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加計抵減比例也下調。其中以下三點值得特別關注:
下表中我們簡要歸納增值稅納稅人減免稅和加計抵減政策的變化,僅供參考:
事項 | 原政策 | 新政策 |
免稅收入標準 | 月銷售額人民幣15萬元以下/季銷售額人民幣45萬元以下 | 月銷售額人民幣10萬元以下/季銷售額人民幣30萬元以下 |
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收入 | 免稅 | 減按1%課稅 |
增值稅加計抵減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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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改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適用3%預徵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改按1%預徵率預繳增值稅。
自2023 年1 月1 日至2023 年12 月31 日:
設立時間 | 銷售額 | 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時間 |
2022年12月31日之前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的銷售額(經營期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經營期的銷售額) | 符合條件者,自2023年1月1日起 |
2023年1月1日之後 | 自設立之日起3個月的銷售額 | 符合條件者,自登記為一般納稅人之日起適用加計抵減政策 |
註:如果納稅人在上述相應期間內的銷售額均為零,則以首次產生銷售額當月起連續3個月的銷售額確定適用加計抵減政策。 |
舊政策已於2022年底到期,對於納稅人在2022年底還有加計抵減餘額尚未抵減完的,官方表示「可以在加計抵減政策有效期限內繼續抵減應納稅額。加計抵減政策執行到期後,納稅人不再計提加計抵減額,結餘的加計抵減額停止抵減」。換而言之,納稅人自2023年起不得再根據此前的比例計提加計抵減額,但是鑒於加計抵減政策繼續實施(儘管加計遞減的比例有所調整),前期結餘的加計抵減額可以在2023年度內繼續抵減應納稅額。加計抵減政策在2023年底到期之後,如果政策不再延續,則結餘的加計抵減額將不得再抵減。
「對應徵收率」如何理解,舉例而言,2022年12月31日之前按3%開具增值稅發票,現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應按照3%的徵收率開具紅字發票。
隨著疫情管控在2023年1月8日被調整為「乙類乙管」,各行各業開始逐漸步入常態化回歸和復甦階段。增值稅優惠政策的調整也是順應發展之勢。納稅人若對政策的具體執行存有疑慮,建議尋求稅務專業人士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