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期專刊將簡要介紹《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修正對薪資加成減除租稅優惠的主要變動、修法後的適用條件及申請文件流程,同時,我們也將探討金融業者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申請此租稅優惠時需考量的稅務影響,以供業者在進行所得稅申報時參考。
本期專刊主題及摘要如下:
- 中小企業發展條例薪資加成減除修正重點及稅務策略思維
本期專刊將簡要介紹《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修正對薪資加成減除租稅優惠的主要變動、修法後的適用條件及申請文件流程,同時,我們也將探討金融業者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申請此租稅優惠時需考量的稅務影響,以供業者在進行所得稅申報時參考。
- 提升稅務確定性工具 — MAP與APA大調查
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於2024年11月中舉行第六屆稅務行政論壇(Forum of Tax Administration, FTA),共有來自全球53國稽徵機關代表們在此針對稅負確定性相關議題進行討論,就進一步改善稅務爭端預防與解決方法途徑進行交流,並發表2023年MAP及APA相關統計數據。這些統計數據是落實BEPS行動計畫14的最低標準和更廣泛的G20/OECD稅務確定性議程的一環,目的在於提升稅務爭端解決機制的效果以及時效。本期我們將介紹本次OECD FTA所發表之國際間MAP和APA相關統計數據,讓讀者能對這兩項重要國際稅務機制及國際發展現況能有更多的認識與了解。
- 數位轉型案例分享:投抵資料蒐集自動化解決方案
《產業創新條例》第10-1條的投資抵減政策,旨在鼓勵企業進行智慧機械、5G通訊、資通安全等創新技術的投資,藉此推動產業升級轉型。透過該政策,企業可將相關支出視為費用減少課稅所得,甚至抵減應納稅額,大幅降低稅負。然而,企業在申請投資抵減時,需整理大量資料並準備申報文件,過程繁瑣,往往面臨系統整合及數據準確性的挑戰。
- 財政部核釋營利事業認列國外投資損失,相關證明文件若符合條件得免經驗證程序
現行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9條第2款之規定,營利事業認列國外被投資事業之投資損失時,相關證明文件須經我國駐外使領館、商務代表或外貿機關驗證或證明。對此,財政部於114年1月7日發布解釋函令,就營利事業認列國外投資損失,相關證明文件在符合特定條件下,得免經驗證或證明。而金融業者投資國外公司,其有可能產生需列報投資損失之情況,因此,該如何解讀財政部本次所發布之解釋函令,本期專刊將為您說明相關重點,以供金融業者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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