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Y安永是指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的全球組織,也可指其中一個或多個成員機構,各成員機構都是獨立的法人個體。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是英國一家擔保有限公司,並不向客戶提供服務。
概要
新加坡國內稅務局(Inland Revenue Authority of Singapore,以下簡稱IRAS)於西元2018年2月23日發布《2018年所得稅(移轉訂價文件)規定》(Income Tax (Transfer Pricing Documentation) Rules 2018),適用於2019會計年度及以後年度之移轉訂價文件,該規定所依據之《IRAS電子稅務指南》( IRAS e-Tax Guide )亦於西元2024年6月進行修訂,針對三層文檔的內容提供進一步補充與指引。
針對新加坡移轉訂價報告與國別報告相關規範及新加坡移轉訂價查核介紹,已於前兩期進行分享。本期移轉訂價洞悉將就新加坡之預先訂價協議申請概況及流程介紹進行說明。
IRAS於《IRAS電子稅務指南》- Transfer Pricing Guidelines中為預先訂價協議(Advance Pricing Arrangements,以下簡稱「APA」)提供進一步的規範及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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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提交預備申請資料 |
企業應於涵蓋期間起始日前至少10個月前提交預備申請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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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預備會議 |
企業應於涵蓋期間起始日前至少9個月前發起預備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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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提交正式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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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審查與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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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APA實施 |
企業依協議內容執行APA,並於涵蓋期間內維持稅務合規與文件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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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A項目 |
是否涉及與新加坡簽訂DTA |
申請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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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APA |
是 |
免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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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APA |
否 |
以預先裁定系統(Advance Ruling System)進行計費,申請時預繳新幣660元;提供裁定服務超過四個小時後,將按每小時新幣165元計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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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PA/MAPA |
是 |
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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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經營環境全球化,IRAS訂定APA制度作為防範稅務爭議之重要機制,其目的在於讓企業能夠事先與主管機關就移轉訂價方法、利潤水準與涵蓋範圍達成共識,以避免日後因稅務查核而產生爭議。透過此機制,企業可減少面臨耗時且具不確定性的移轉訂價查核程序,並防止因各國主管機關對常規交易價格採取不同立場而導致的雙重課稅情形,進而有效降低移轉訂價爭議風險。
整體而言,新加坡之APA制度展現出高度行政透明性與區域競爭力。IRAS於維護稅基及吸引國際投資間亦取得良好平衡,透過制度化之事前協議機制,為企業營造穩定且具高度可預見性之稅務環境。對企業而言,建議可定期檢視現行移轉訂價政策及集團利潤配置情況,以評估申請APA之可行性與潛在效益,藉此強化稅務合規性與營運穩定性。
若跨國企業對集團成員有關新加坡預先訂價協議想進一步瞭解者,歡迎隨時聯繫安永移轉訂價服務團隊。
安永專業團隊以國際稅務的新思維為基礎,提供客戶複核、編製及管理移轉訂價政策與流程建議,以制定積極、具實效及整合的策略,並協助客戶因應稅務風險,提供安永客戶優質的服務,包括從供應鏈全面重整到營運模式優化、從移轉訂價管理到協助編製報告以符合法令規定、協助企業準備移轉訂價相關文件以及進行預先訂價協議申請,並與主管機關溝通協調,以降低企業移轉訂價風險及稅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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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為東協主要金融經濟體,憑藉先進基礎設施、穩定政治環境、經濟政策與高效營商條件,成為全球資本進入東協市場首選地。隨著數位經濟迅速發展,新加坡持續優化稅制與商業規範,吸引外資並促進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