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Y安永是指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的全球組織,也可指其中一個或多個成員機構,各成員機構都是獨立的法人個體。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是英國一家擔保有限公司,並不向客戶提供服務。
概要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安永家族辦公室多年來為臺灣家族服務的經驗觀察,多數高資產家族透過境外免稅天堂設立未實質營運活動之控股公司,透過資金境外化方式降低我國稅局追蹤資產的掌握度,並運用股權控制影響該境外控股公司之盈餘分配政策,將原應歸屬我國個人之海外營利所得保留不分配,以遞移所得及相關納稅義務。
然而2023年CFC制度上路後,境外控股公司當年度產生之盈餘將視同分配,無法再有遞延稅負效果,加上COVID-19疫情影響,以及臺商企業經營陸續撤離中國大陸,加速臺灣高資產家族將海外資金匯回之需求,且鑒於CFC申報及海外資金回臺之應備文件均包含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安永家族辦公室更建議提早準備證明文件以免明年報稅時措手不及。
本篇著重於說明個人海外資金匯回諮詢之成功案例,並進一步提醒持有海外資產的高資產家族應提前思考的方向與策略。
王先生十多年前獨資成立BVI境外公司,並以自有資金新臺幣6億元轉入該BVI公司,透過該境外公司投資海外金融資產,多年來於海外金融市場賺到不少獲利,而過去十多年都未曾思考過BVI公司裡海外資金的匯回及傳承問題,直到近期聽聞CFC反避稅法案上路後,將針對境外公司每年盈餘課徵所得稅,考慮到個人未來將定居於臺灣,因此開始思考資金配置及稅務合規安全回臺的可行性。
安永家族辦公室成功協助客戶主張該境外公司部分資金非屬所得性質,以利後續資金匯回之查核準備。
客戶未來擬定居臺灣且有將境外公司資金匯回之需求,預計提前規劃並備妥應備文件,以因應未來資金匯回時稽徵機關的查核,安永家族辦公室可提供梳理金流及協助溝通等專業服務,協助客戶與國稅局申請資金回臺諮詢疑義核示,證實資金性質,以供客戶未來提供稽徵機關參考。
1. 梳理境外公司的持股架構與金流 | 案例說明:由於多數境外公司均未曾設帳且持股複雜,安永家族辦公室可協助釐清境外公司持股架構並完成金流的辨識與整理,以釐清資金來源與往來流向。 |
2. 歸納資金性質與發生時點 | 案例說明:除了辨識資金性質及發生時點,安永家族辦公室亦可協助客戶彙整境外公司資金文件以備未來稽徵機關查核參考。 |
3. 協助與財報簽證會計師溝通 | 案例說明:由於該境外公司未建立帳簿憑證,安永家族辦公室可協助帳務處理人員釐清資產性質及來源並協助與財報簽證會計師溝通。 |
4. 準備個案申請應提示文件 | 案例說明:以該個案為例,股東往來之匯款紀錄均完整保存,有助於主張該境外公司之部分資金非屬所得課稅範圍。 |
5. 準備資金回臺諮詢申請與溝通 | 案例說明:除了準備疑義核示申請函文外,安永家族辦公室亦協助客戶主張最有利的課稅方式向國稅局溝通與合法爭取權益。 |
6. 取得國稅局核發函文 | 案例說明:未來客戶若因該境外公司資金匯回遭稅局查核時,得出示該疑義核示函文及相關證明文件,更可安全將海外資金回臺落地。 |
7. 後續合規申報CFC | 案例說明:在申請資金匯回諮詢過程,該境外公司已建立帳簿憑證並完備財務報表,有利於後續CFC合規申報並降低漏稅處罰風險。 |
安永家族辦公室成功協助客戶主張新臺幣6億元的初始資金為股東往來,避免客戶海外資金匯回被認定為海外所得,進而降低潛在稅務風險近新臺幣1.2億元,更為未來CFC合規申報做好預備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安永家族辦公室林志翔執業會計師提醒,成功申請資金回臺諮詢並非結束,為因應國內反避稅制度日趨完備且未來稅務資訊逐漸透明的情況,在我國CFC反避稅制度已上路且明(2024)年5月即需申報之情況下,安永家族辦公室在此建議,儘速審視個人持有境外公司之架構、自己與家人的稅務身分、評估未來資金配置及稅負可能產生之影響,並委請專業的稅務團隊協助評估整體稅負影響,及早準備相關申報應備文件,以降低未來漏稅處罰風險。以下列舉海外資產規劃前,可以提前思考的策略與方向:
安永家族辦公室在此建議,成功申請資金回臺諮詢並非結束,儘速審視境外資產配置及家族稅務身分,並委請專業的稅務團隊協助評估整體稅負影響,及早準備相關申報應備文件,以降低未來漏稅處罰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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