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Y安永是指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的全球組織,也可指其中一個或多個成員機構,各成員機構都是獨立的法人個體。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是英國一家擔保有限公司,並不向客戶提供服務。
安永氣候變遷與永續發展服務(EY CCaSS)每月定期發布「企業永續、ESG新知」電子報,透過安永洞察、全球觀瞻等最新專文,協助客戶掌握永續、ESG趨勢與資訊。
永續發展以及供應鏈諮詢服務
根據永續供應鏈評比機構EcoVadis最新發布的《永續採購晴雨量表報告2026》(Sustainable Procurement Barometer 2026)指出,供應鏈中斷可能使企業每年損失1.6兆美元的潛在營收。
在 ESG 朝向制度化與財務導向發展的趨勢下,企業對社會面的管理已逐步從單純的法規遵循,轉向與風險管理及營運決策深度整合。人權盡職調查 (Human Rights Due Diligence, HRDD) 與不平等與社會相關財務揭露 (Taskforce on Inequality and Social-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TISFD),正是推動此一轉變的重要工具與關鍵框架。
國際非營利組織 Shift Project 攜手與多個國際機構,共同發布一套跨產業的「公正轉型 (Just Transition)」指標,旨在協助企業以可量化方式評估其在公正轉型過程中對「人」的影響是否已納入轉型規劃,並指出企業應採用與氣候轉型計畫一致的揭露範疇,評估對象涵蓋企業內部員工、當地社區與其價值鏈勞工。
全球影響力投資聯盟(Global Impact Investing Network, GIIN)指出,目前全球已有超過 3,900 家機構參與影響力投資,相關資產管理規模約 1.57 兆美元,自 2019 年以來市場年複合成長率(CAGR)達 21%,顯示影響力投資市場持續快速成長。
公正轉型(Just Transition)一詞源於1970年代的美國勞工運動,最初旨在平衡產業變革、環境保護和工人權益。隨著氣候變遷逐漸成為企業治理與全球經濟轉型的核心議題,其意涵也擴展為「邁向低碳與韌性經濟的同時兼具公平、包容且不遺落任何一個人」。
為協助企業接軌國際供應鏈對人權議題的重視,勞動部於2026年2月正式發布《企業防制強迫勞動參考指引》。該指引旨在協助臺灣企業對於海內外各據點提前辨識並降低強迫勞動風險,避免產品遭拒絕進口或面臨扣關處置,同時強化企業在永續發展與勞權保障上的治理能量。
影響力投資透過資金投入以回應社會與環境議題,在追求財務報酬的同時,也致力於創造正向且可衡量的影響力。全球影響力投資聯盟(Global Impact Investing Network ,GIIN)指出,在2019-2024年全球影響力管理資產規模年均複合成長率達21%。
價值平衡聯盟(Value Balancing Alliance, VBA)於最新報告中收錄一項國際企業如何實踐生活工資(Living Wage)的實務案例。該企業透過VBA資料庫盤點其全球據點,發現當中仍有約5.9%的員工尚未獲得生活工資。
2025年全球自然趨勢報告:從策略整合邁向價值鏈的轉型挑戰與機會
「海洋酸化(Ocean Acidification)」於2025年被正式宣告為第七個被突破的地球限度(Planetary Boundaries),顯示全球生態壓力已達臨界點,由Tandem Global最新發布的調查報告指出,儘管私人投資對自然解方相關投資在四年內大幅成長,然而企業對自然的重視程度仍落後於氣候與水資源,調查結果顯示,僅7%的受訪企業將「自然」列為前三優先議題。
隨著各國對涉及強迫勞動之產品的管制力道逐年提升,繼2022年美國正式實施《防止維吾爾人強迫勞動法》(Uyghur Forced Labor Prevention Act, UFLPA),歐盟亦於2024年12月完成《禁止強迫勞動產品規章》 (EU’s Forced Labour Products Ban Regulation, EU FLPBR)之立法程序,並預計於2027年12月14起正式實施,該規章適用範圍廣泛,涵蓋所有產品、供應鏈中各環節,及所有位於歐盟境內的生產者、輸歐及自歐出口的業者。
不平等與社會相關財務揭露(Taskforce on Inequality and Social-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TISFD)旨在建立通用的模型與語言,說明企業、金融機構、人和社會之間的關係,並且建立不平等、社會相關影響、依賴性的財務重要性證據,供企業和投資者參考。
臺灣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下稱櫃買中心)近期公告,現行我國永續發展債券規範類別已涵蓋藍色債券與生物多樣性債券,可接軌國際資本市場協會(International Capital Market Association, ICMA)2025年公布的最新版綠色債券原則(Green Bond Principles, GBP),強化國內永續金融與國際標準的一致性。
歐盟永續綜合簡化套案如何影響臺廠國際貿易布局和ESG藍圖規畫?
歐盟執行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下稱執委會)於2025年2月提出歐盟永續綜合簡化套案(EU Omnibus Simplification Package)。
2024年為有紀錄以來最熱的一年,也是全球平均氣溫首次高於工業化前平均值達攝氏1.5°C的一年。然而,根據國際能源總署(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 IEA)於12月發布的2025年《世界能源展望(World Energy Outlook, WEO)》報告指出,在全球升溫壓力持續加劇的同時,各國在能源轉型的策略與路徑上卻出現日益明顯的分歧。
隨著歐盟企業永續盡職調查指令(CSDDD)的發布,全球供應鏈對人權議題愈趨關注,為協助臺灣企業接軌國際人權標準,經濟部研擬推動「臺灣企業供應鏈尊重人權方案」,並以《聯合國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UN Guiding Principles on Business and Human Rights, UNGPs)為核心依據,推動企業實施人權盡職調查(Human Rights Due Diligence, HRDD),以落實企業尊重人權之責任。該方案旨在引導企業辨識、預防及減緩營運及供應鏈可能造成的人權風險。
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GHG Protocol)將於2025年10月起,針對《Scope 2 Guidance(2015)》修訂草案展開60天公眾諮詢,目標提升數據準確性與透明度,並與全球溫室氣體相關之揭露規範(如IFRS S2、ESRS/CSRD、SBTi、RE100)一致。
2025年9月,國際標準化組織(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 ISO)與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GHG Protocol)正式宣布展開合作,推動全球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標準一致化。目前,企業因應IFRS S2氣候相關揭露準則的要求,須依據GHG Protocol進行溫室氣體排放的計算與揭露,然而臺灣現行普遍做法多採用ISO 14064-1作為標準,導致兩套標準間的銜接成為挑戰。
深化永續供應鏈勞工實務──與供應商夥伴協作人權管理的七項原則
隨著國際社會對企業責任的重視日益提升,供應鏈中的人權風險管理不僅逐漸成為企業必須遵循的法規義務,也攸關供應鏈韌性與企業競爭力。
根據IFM Investors於2025年發布的《Private Markets 700(PM700)》調查結果,近七成(69%)的投資人認為能源轉型將持續推進,不會因政策變化或區域監管差異而受阻,顯示能源轉型已成為全球發展趨勢。
安永首次發布《全球自然行動晴雨表》(EY Global Nature Action Barometer)
安永於2025年9月首次發布《全球自然行動晴雨表》(EY Global Nature Action Barometer),針對全球435家企業的自然相關財務揭露(Taskforce on Natur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TNFD)內容進行分析。結果顯示,雖有高達93%的企業在公開揭露中提及自然相關議題,但僅26%的企業揭露內容符合TNFD框架要求,且僅有13%的企業編製TNFD報告書或在其年報、永續報告書等公開資料納入相關內容,顯示多數企業尚未建立完整揭露框架。
世界衛生組織(WHO)與世界氣象組織(WMO)共同發布報告指出,極端高溫正加劇全球供應鏈風險,全球已有逾24億名勞動者暴露於極端高溫(extreme heat)環境,研究顯示,當氣溫超過20°C,每上升1°C,生產力將下降2~3%;若缺乏有效的因應措施,生產力下降與停工風險將危及商品與服務的穩定供應。
隨著各國ESG相關政策出現顯著轉變,部分臺灣企業擔心永續浪潮是否消退,然而,永續依然是歐盟政策架構中的的重要基礎。根據最新《安永長期價值與公司治理》(EY Long-term Value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 Survey),調查數百家歐洲企業,其中高達91%的企業表示感受到來自投資人的永續壓力,這反映出投資人日漸重視且認為將永續整合進企業決策流程,有助於提升企業的長期價值。
2025年6月26日,全球永續性報告協會(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 GRI)正式發布兩項標準GRI 102:氣候變遷與GRI 103:能源。此次發布旨在簡化氣候相關資訊的揭露流程、加強跨框架的一致性為目標,並針對責任機制、轉型規劃及社會公平等議題提出更明確的揭露期待。
近期,部分政府與企業逐漸縮減對永續的投入,出現所謂「永續衰退」的現象。全球供應鏈永續評鑑平臺EcoVadis在2025年3月於巴黎舉辦的永續會議「Sustain 2025」中指出,從長遠看來,現在退縮將使我們面臨更長期的營運風險,前進的道路需要更緊密的協作、更智慧的供應鏈以及能重新定義企業意義與行動方式的大膽領導力。
作為全球貿易的重要環節,航運與郵輪業不僅高度依賴自然資源,也對自然環境產生顯著影響。由於其營運網絡遍布全球,且許多航行及作業區域更位於生態敏感地帶,凸顯該產業在自然相關議題上的重要性與複雜度。
GSG Impact報告揭示全球影響力投資趨勢,分析各國實踐經驗。洞察成果導向投融資、綠色債券與永續揭露準則對市場的影響。
TASS社團法人台灣永續供應協會2025(民國114)年度會員大會暨研討會
參與TASS 2025年會員大會暨研討會,共同建構具韌性的永續供應鏈。探討綠色轉型,掌握永續未來趨勢。
從風險評估到行動目標:SBTN淡水目標設定成企業落地優先起點
SBTN淡水目標設定指南,助企業釐清水資源依賴與影響。透過五步驟方法,設定水量與水質科學目標,應對自然資本風險。
國際海事組織(IMO)在2025年4月通過船舶燃料標準及航運溫室氣體排放定價規範草案,目標2050年實現航運業淨零排放。
為防止性剝削與強制勞動等現代奴役犯罪,英國於2015年公布《現代奴役法》,其中法規第54條,要求於英國境內提供商品或服務的企業,若其年度營收總額為三千六百萬英鎊以上,皆須每年出具現代奴役法聲明書。
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系統服務政府間科學政策平臺(IPBES)所發布之《轉型變革評估報告》指出,全球約58兆美元的經濟產值中度或高度依賴自然及其服務,顯示自然損失對企業營運、供應鏈和市場影響劇烈。
根據2024年MSCI的調查,全球中大型(Large and mid cap)上市公司中,女性董事約占董事席次的27.3%,其中有46.2%的公司董事會中,女性董事占比達30%以上。
現行DEI概念未能有效減少偏見和歧視,學者針對這些挑戰提出「FAIR」架構,以改善主流 DEI 方法,並聚焦四大目標。
第二版「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發布,助力金融業及企業低碳轉型
金管會於2024年12月31日,正式共同公告第二版《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擴大所適用的產業範圍,將有助於提升企業的ESG表現並促進產業有序轉型。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在第七屆「企業永續論壇」中,以「公正轉型的挑戰與商機,企業在綠色經濟中的誠信之路」為主題,探討企業如何平衡挑戰與商機,並在IFRS及TNFD標準下實現永續發展。
電動車電池中的礦物原料,其取得過程往往與人權侵害行為高度關聯,因此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針對13家電動車廠在人權盡職調查及實務作為進行評比。
面對全球氣候變遷與歐盟即將實施的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臺灣政府預計於2025年1月推行碳費制度,依氣候變遷因應法推動國內碳定價。
根據近期報告統計,使用全球永續性報告協會(GRI)準則進行報告揭露的企業,在世界基準聯盟(WBA)的核心社會指標(Core Social Indicators)上得分相對較高。
美國勞動部於9/5發布2024年「童工及強迫勞動製品清單」(List of Goods Produced by Child Labor or Forced Labor),指出臺灣遠洋漁業涉及強迫勞動,是繼2020、2022年後,臺灣遠洋漁業再度被點名。
非財務相關報導諮詢與確信服務
國際永續準則理事會(ISSB)近期積極推動自然相關資訊揭露架構,暫定允許企業採用自然相關財務揭露工作小組(TNFD)揭露指標,並在制定即將發布的自然相關揭露實務聲明時,參考並納入該框架。
2026年5月,全球永續性報告協會 (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 GRI) 與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基金會 (IFRS Foundation) 共同發布《Facilitating efficient reporting when using the GRI and ISSB Standards》聯合聲明,重申彼此並非競爭的揭露框架,而是從不同角度回應市場對永續資訊的需求。
Morningstar(晨星)發布《2026年五大永續投資趨勢》報告指出,在地緣政治緊張、部分市場出現ESG反彈,以及各地法規推進步調不一致的背景下,2026年永續投資將朝更務實的方向調整。
全球永續性報告協會(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 GRI)與碳揭露專案(The Carbon Disclosure Project, CDP)攜手於2025年10月28日推出全新工具,說明CDP的2025年企業問卷如何對應至GRI新發布的《GRI 102:氣候變遷》和《GRI 103:能源》標準,這項新工具的推出,旨在簡化全球數千家企業永續報告的流程。
英國金融行為監理總署(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 FCA)近期指出可持續發展連結貸款(Sustainability-linked Loan, SLL)市場在過去兩年逐步成熟,並展現更高可信度與公信力。2023年,FCA對可持續發展連結貸款市場首次檢視時,曾提出多項疑慮,包括永續誘因設計不足、可持續發展關鍵績效指標(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s, KPIs)與可持續發展績效目標(Sustainable Performance Targets, SPTs)所承諾的雄心及採取行動的決心過低,以及銀行為了自身永續目標,可能接受過於寬鬆的條款,進而引發漂綠風險。
歐盟執行委員會(EU Commission,下稱執委會)為因應利害關係人訴求,簡化永續資訊之揭露要求,於2025年2月提出「歐盟永續綜合簡化套案(EU Omnibus)」,並於同年4月通過了「暫停計時(Stop-the-Clock)」的指令,為《企業永續報告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Directive, CSRD)》提供新的永續資訊揭露規範實施時間軸。第二波(Wave 2)、第三波(Wave 3)受CSRD規範之公司(原2026年、2027年需揭露之公司)可延後至2028年與2029年始進行前一年度資訊揭露。
科學基礎減碳目標倡議(Science-Based Targets initiative, SBTi)於2025年7月22日正式發布《金融業淨零標準》(Financial Institutions Net-Zero Standard, FINZ)V1.0,首版專為金融業設計的科學淨零目標準則,目標協助金融機構貼齊2050年淨零目標,系統性管理其範疇三類別15:投資之溫室氣體排放,並提供整合近期與長期目標設定的框架與指引。
2025年4月,淨零銀行聯盟(NZBA)放寬對全球暖化溫度控制設定要求,將原先強制性要求其成員設定的1.5°C升溫目標,描述為一個「指導原則」。
國際永續準則理事會於2025年1月29日討論企業在衡量與揭露溫室氣體排放時所面臨的實務挑戰,並計畫修正《IFRS S2 氣候相關揭露》部分規定,以減輕企業揭露負擔,並讓國家與市場維持採用IFRS永續揭露準則之意願。
氣候過渡計畫工作小組(TPT)透過《深度分析指引(Deep-dive Guidance)》為7種行業提供特定的揭露指引,包含3種金融行業:資產管理者、資產擁有者和銀行業。
2024年7月,全球永續性報告協會(GRI)與自然相關財務揭露小組(TNFD)共同發布一份對照指南,詳細說明了TNFD的揭露建議與GRI準則之間的對應性。
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於2024年10月21日公布了「永續金融行動計畫(Sustainable Finance Action Agenda)」,計畫涵蓋了四大面向及八個目標。
TNFD框架推動全球永續揭露新趨勢,行業指引與轉型計畫即將來臨
TNFD框架目前已在全球被廣泛採用,並迅速與現有報告準則接軌。TNFD計畫推出具體的行業指引及發布轉型計畫指引。
首年依循IFRS S1與S2者可使用過渡規則逐步完善遵循程度
國際永續準則委員會(ISSB)發布《IFRS S1與S2的自願揭露指引》(Voluntary Application Guide),協助自願遵循ISSB準則之公司與利害關係人有效溝通其準則落實的進程。
「歐洲永續發展報告準則(European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Standards, ESRS)」要求企業採用雙重重大性(Double Materiality)以分析永續重大議題並揭露相關永續資訊。
歐盟為了增加中小型或初次揭露企業的實行性、降低其負擔與執行成本,希望修訂《歐洲永續發展報告準則》(EU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standards, ESRS),給予企業揭露的內容與時程彈性的空間。
ISSB將於2024接管對氣候相關財務揭露(TCFD)之監督
金融穩定委員會(FSB)於2023年7月6日召開於法蘭克福之全體會議宣告,2024年起,將由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基金會(IFRS)成立之國際永續準則理事會(ISSB)接管對氣候相關財務揭露(TCFD)之監督。
歐盟於2023年六月公布後續四項環境目標的細項指引,四項環境目標包含「水及海洋資源的永續性及保育」、「循環經濟轉型」、「污染預防與控制」,以及「生物多樣性及生態系統的保護與復原」。
在PCAF最新發布之技術指引,說明不動產產業對於溫室氣體排放量之定義、租賃資產和投融資排放量之計算應用、透過方法學蒐集所有碳排放量之重要性以及不完整數據和品質驗證等建議。
由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基金會(IFRS)成立之國際永續準則理事會(ISSB),於2023年3月16日召開會議,決定資訊需求書(Request For Information, RFI)的優先發展事項。
成果衡量
全球影響力投資聯盟(Global Impact Investing Network, GIIN)於今年發布《Impact Investing Through the Balance Sheet:A Guide for CFOs and Treasury Professionals》,報告指出,影響力投資是指在追求財務回報的同時,也專注於創造可衡量的社會與環境正向影響。GIIN強調,企業財務部門的角色不僅止於資金管理,更可藉由投資決策推動永續發展,並兼顧合理的財務報酬。
地方創生導入企業影響力投資 — 與利害關係人協作實踐社會影響力
英國非營利組織影響力投資研究協會指出,企業及機構投資者透過將「影響力投資」導入於地方區域,不僅能獲取財務回報,還能幫助地方實現正面影響力。
全球影響力投資聯盟(GIIN)建議資產擁有者全面性的將「影響力視角」導入於投資組合評估中,這需要重新調整既有投資組合的構建方式。
全球影響力投資聯盟(Global Impact Investing Network, GIIN)已發表文件,指引如何於上市股權中落實影響力投資。
2023 GIIN Insights — 全球影響力投資市場最新調查
全球影響力投資聯盟(GIIN)近期發布最新報告,指出投資人平均至少使用兩種以上的架構與工具,建構影響力投資策略與進行影響力衡量/管理。
歐盟永續金融揭露規範(SFDR)強化以ESG為名的產品揭露要求
歐盟自2021年3月開始實施歐盟永續金融揭露規範(Sustainable Finance Disclosure Regulation, SFDR),並自2023年1月起適用Article 8和9的產品揭露標準。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11月16日與永續發展目標聯盟共同主辦「洞悉淨零先機,掌握碳管理永續脈動」論壇,邀請各方代表分享並強調產業社會結構與企業永續管理在氣候變遷下的重要性。
安永調查發現,企業在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品質之成長趨勢相較於涵蓋率而言較為緩慢,雖企業於揭露氣候風險呈現成長趨勢,但對公司所需面對之轉型議題並未提供進一步說明。
氣候變遷
鑒於全球碳移除(Carbon Dioxide Removal, CDR)與碳權(Carbon Credit)市場快速發展,目前仍多以碳儲存期間是否達千年以上,作為評估碳權品質的重要依據。由於不同碳移除技術在耐久性、監測機制與風險管理方式上存在顯著差異,使自然碳匯等具生態效益之碳移除途徑在市場評價上面臨挑戰。
SBTi《企業淨零標準 V2》發布:推動企業邁向更高氣候責任
科學基礎減量目標倡議(Science Based Targets initiative, SBTi)於 2026 年 6 月正式發布《企業淨零標準 V2》(Corporate Net-Zero Standard V2)。本期電子報將帶您掌握本次修訂的主要更新重點。
延續前兩期內容,《Corporate Net Zero Standard V2.0》引入新的企業分類標準,並考量企業規模與國家收入,根據世界銀行經濟收入分類 (World Bank economic income categories),將大型企業及高所得國家的中型企業劃分為 A 類;中、低所得國家的中型、小型及微型企業劃分為 B 類。
為達成國家自訂貢獻(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s, NDCs)並與《巴黎協定》目標保持一致,轉型計畫已逐漸成為歐盟、英國及北愛爾蘭等地區資訊揭露要求及監管措施的一部分。
延續上期的內容,SBTi於《Corporate Net Zero Standard V2.0》中導入「循環式驗證模型(Cyclical Validation Model)」,象徵企業淨零目標管理機制由過往的一次性驗證,轉為週期性、持續精進並強化當責(Accountability)的管理架構。
氣候情境分析與風險管理:升溫限制2°C可能不足以阻止全球極端氣候結果
根據發表於《自然(Nature)》期刊的研究,全球升溫2°C所帶來的氣候風險,可能遠高於過往預期。同一期刊的另一篇文章也呼籲,應展開辨識最壞情境(Worst-case Scenarios)的氣候風險評估,以幫助全球做好因應。
2026年2月26日 ,國際採礦與金屬理事會(International Council on Mining and Metals, ICMM)發布 《Global Mining & Metals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Dataset》報告,指出全球礦業與金屬產業在能源轉型中扮演關鍵原料供應者與高排放來源的雙重角色。
SBTi企業淨零標準V2.0新治理與確證機制重塑企業減碳規範
SBTi《Corporate Net Zero Standard V2.0》將於 2028 年 1 月 1 日起全面取代現行V1.3版本,企業自該年度起需依新版標準設定與更新目標。
世界經濟論壇(World Economic Forum, WEF)發布的《2026全球風險報告(Global Risks Report 2026)》指出,全球正進入「競爭時代(Age of Competition)」,國際體系呈現分裂與對抗加劇的趨勢。
從長期乾旱到具破壞性的洪水,水資源已成為氣候風險中最關鍵的核心議題。根據PA Future的報導,2024年水相關的災害造成超過8,500人死亡、逾4,000萬人流離失所,並導致約5,500億美元的經濟損失。
國際能源總署(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 IEA)指出,全球航空業在2023年的碳排放量約占全球能源相關排放的 2.5%,且被普遍視為目前最具減碳挑戰性的行業之一。
2025年,美國最冷的阿拉斯加州,史無前例地首次發布高溫預警,相較於強烈風暴、洪水或乾旱等,極端高溫事件往往較少被討論,卻是美國最致命的氣候相關災害之一。
世界經濟論壇(World Economic Forum, WEF)於2025年12月發布的《氣候與競爭力:邊境碳調整的實踐(Climate and Competitiveness: Border Carbon Adjustments in Action)》報告中提出包含Plan、Achieve、Change、Engage四步驟的PACE策略,指出企業應將碳成本納入財務決策流程、建構數位化量測報告與驗證能力、推動製程與能源轉型,同時強化價值鏈合作。
國際金融氣候監管政策分歧:美國撤回《大型金融機構氣候相關財務風險管理原則》
美國三大金融監管機關——聯邦準備理事會(Federal Reserve,簡稱聯準會Fed)、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 FDIC)與通貨監理局(Office of the Comptroller of the Currency, OCC)——近期聯合宣布撤回《大型金融機構氣候相關財務風險管理原則(Interagency Principles for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Risk Management for Large Financial Institutions)》。
國際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ICJ)於 2025 年7月就各國在氣候變遷上的國際義務發布歷史性諮詢意見,首次明確將「清潔、健康與永續環境」界定為基本人權,並強調各國若未能採取有效行動減緩排放或推動調適,可能構成違反國際法的行為。
根據聯合國防治荒漠化公約(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to Combat Desertification)與國際抗旱聯盟(International Drought Resilience Alliance, IDRA)最新報告指出,在2023至2025年間,全球各地多個地區正面臨前所未有的極端乾旱,其中非洲東部因連年乾旱導致農作物歉收,已有約2,300萬人陷入飢荒,土耳其約88%的國土面積面臨沙漠化風險,亞馬遜流域則因河川乾涸導致碳儲存能力下降與生態系統退化。
金融穩定委員會(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 FSB)於 2025 年1月發布《The Relevance of Transition Plans for Financial Stability》報告,提出轉型計畫(Transition Plans)能有效管理與氣候相關的金融風險,促進全球金融的穩定性。報告指出,轉型計畫可透過以下三個主要途徑發揮其影響。
2025年3月21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宣布設立首個「世界冰川日(World Glaciers Day)」,並與世界氣象組織共同將2025年定為「國際冰川保護年」。
研究結果指出電力於2050年之C400-lin情境中,FEC占比提升至近60%,NPI情境中亦提升至50%,且主要發電來源轉為風力及太陽能。
《2025年全球風險報告》將氣候變遷視為結構性力量(Structural Forces),可能造成並加速對社會、經濟和機構中的不穩定性,對全球風險格局產生長遠影響。
金管會發布範疇3溫室氣體盤查作業參考指引及常見問答集,協助上市櫃公司接軌IFRS S2
《2025年全球風險報告》將氣候變遷視為結構性力量(Structural Forces),可能造成並加速對社會、經濟和機構中的不穩定性,對全球風險格局產生長遠影響。
為協助金融機構實現淨零碳排放之目標,科學基礎減量目標倡議(SBTi)於2024年7月發布了《金融業淨零標準草案》,針對金融業於組織層面、投融資組合與實體經濟活動等面向,提出了具體的行動要求與建議。
企業可參考國際標準化組織發布的ISO 14068-1:2023 碳中和(Carbon neutrality)標準,將組織、產品或服務如何達成/證明碳中和,以一致之標準化的方法實施。
金融業科學基礎減量目標倡議準則更新 助力金融機構提前達成1.5°C目標
科學基礎減量目標倡議(SBTi)正式發布最新金融業準則,以協助金融機構設定符合1.5°C路徑之減量目標。
轉型計畫(Climate Transition Plan)推動框架與趨勢
企業於2023年透過CDP揭露轉型計畫的比例較2022年增加了44%,顯示推動轉型計畫已是企業獲取資本、提高效率、遵守市場與監管要求的關鍵。
為了與巴黎協定目標一致,金融業可參考科學基礎減量目標倡議(SBTi)於2023年6月發布的化石燃料融資立場文件草案,內文規定了金融業對於化石燃料產業之資金活動,並制定了相應短期和長期目標標準。
預期SBTi將針對陸路運輸運具的排放強度有更嚴格的要求,安永建議如欲設定SBTi目標,應優先再盤點預期減量措施及產品研發方向與SBTi最低要求相符。
GRI(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於2024年1月針對「生物多樣性」發布了更新準則,新的GRI 101: Biodiversity 2024將取代原有的GRI 304生物多樣性,並於2026年1月1日正式生效。
安永2023年全球氣候風險揭露晴雨表報告顯示,全球企業針對氣候相關資訊揭露的品質不斷提高,但目前改善的速度尚不足以為各行業帶來具有影響力的轉變。
潔淨能源轉型被視為實現全球淨零排放的關鍵,根據2023世界能源展望《World Energy Outlook 2023》,國際能源總署(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 IEA)指出潔淨能源轉型正面臨四大挑戰。
安永2023年全球氣候風險揭露晴雨表報告顯示,全球企業針對氣候相關資訊揭露的品質不斷提高,但目前改善的速度尚不足以為各行業帶來具有影響力的轉變。
歐洲議會於2023年10月25日通過「歐洲綠色債券標準」(European Green Bond Standard, EUGBS),這是全球首次正式制定的官方綠色債券標準。
TCFD發布最新現況報告 ,公司氣候相關財務資訊揭露逐年遞增
2022年TCFD現況報告已正式發布,本次報告重點指出企業在TCFD建議揭露事項中不斷進步,但仍需繼續努力,以深化揭露品質。
繼2020年發布金融業科學基礎減碳目標指引,「SBTi科學基礎減量目標倡議」於2023年6月發布金融業淨零準則草案,旨在協助金融機構於2050年前實現碳淨零目標。
臺灣碳權交易所由國發基金及證交所等公私部門共同成立,主要營運國內碳權交易與國外碳權買賣,作為受碳費管制對象與國際減量額度平臺及國內非管制對象交易碳權之中介平臺。
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IPCC)每隔約六年發布一次氣候變遷科學評估報告(IPCC Assessment Reports, AR),近期於2023年3月20日發布第六次評估報告之總結報告 — 2023氣候變遷(AR6 Synthesis Report: Climate Change 2023)。
因應氣候變遷影響加劇所形成的新挑戰,安永統整IPCC 第六次總結報告(AR6)中所提及之三大要點,提供企業於氣候轉型浪潮之中的指引方向。
自然相關財務揭露工作小組(TNFD)於2023年12月發布「金融機構生物多樣性足跡方法討論文件」,為協助市場參與者選擇和揭露適合其需求的生物多樣性足跡方法,提出六大步驟。
碳核算金融聯盟(PCAF)時隔兩年後,於2022年年底發布第二版本,在原有的六種資產計算方法學之上,新增了主權債以及碳移除(Emission Removals)的計算指引。
科學基礎減量目標倡議(SBTi)於2022年12月正式發布海事行業減碳標準與計算工具,旨在協助海事各細項部門制定符合控制溫升1.5°C內的減碳目標。
行政院於2022年12月底正式公布臺灣淨零轉型之2030年階段目標,擬將2030年減碳目標由相較於基期2005年減少20%,提高至24%±1%,並提出「12項關鍵戰略行動計畫」全面推動淨零轉型。
因應全球減排目標落實,SBTi發佈世界首個依循1.5°C情境的淨零排放目標設定標準(Net-Zero Standard),企業可依此標準設定公司淨零目標。
臺灣金融政策發展方向為因應國際永續金融發展,如何配合「綠色金融行動方案3.0」各面向依時程推動措施,將成為未來金融機構必須面對之重大課題。
環境、健康與安全
自然退化(Nature D egradation)可能對全球金融穩定造成重大影響。當關鍵生態系服務(如野生授粉、海洋漁業提供的食物、天然林提供的木材)發生崩潰時,預計將導致全球GDP在2030年前每年減少高達2.7兆美元。
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系統服務政府間科學政策平臺(Intergovernmental Science-Policy Platform on Biodiversity and Ecosystem Services, IPBES)指出,全球經濟體系中,生物多樣性的流失已成為威脅經濟穩定與人類福祉的系統性風險,企業必須重新審視其與自然的關係。
國際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ICJ)於 2025 年7月就各國在氣候變遷上的國際義務發布歷史性諮詢意見,首次明確將「清潔、健康與永續環境」界定為基本人權,並強調各國若未能採取有效行動減緩排放或推動調適,可能構成違反國際法的行為。
《2024全球電子廢棄物監測報告》指出,2022年全球共產生了620億公斤的電子廢棄物,其中僅有22.3%以環境無害的方式被正式回收。
為回應逐漸受重視的生物多樣性議題,安永最新發布的自然相關財務揭露指引報告(TNFD – making it real)中,蒐集了亞太地區金融業者對TNFD框架之使用回饋(包括三家臺灣金融機構),並對金融業如何使用TNFD框架提出指引。
國際非營利組織CDP在《2022年全球水資源報告》中指出,企業首要應透過CDP水安全問卷公開揭露水資源相關資訊,提供可比較且連續性的管理績效,以回應利害關係人對環境資訊的揭露要求,進而推展強化水資源管理以降低水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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