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Y安永是指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的全球組織,也可指其中一個或多個成員機構,各成員機構都是獨立的法人個體。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是英國一家擔保有限公司,並不向客戶提供服務。
目前適用該指引包含但不限於銀行、保險、資產管理、私募股權與其他資本市場參與者。適用時程自發布日起生效,並設置過渡期間(2026年底前)允許既有標準(Financial Institutions Near-Term Criteria)與新標準並行,2027年起預計全面採用新標準進行近期與長期目標設定。
該指引所規範金融機構的範疇一、二及範疇三類別1-14的淨零目標要求與SBTi先前已發布的企業淨零標準(Corporate Net-Zero Standard)完全一致,主要著重更新範疇三類別15的設定標準,改以授信、資產擁有者之投資、資產管理者之投資、保險承保及資本市場活動等五類金融活動,個別說明資產類別之計算要求,營業收入達5%以上之金融活動皆應依該指引設定淨零目標,並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邊界一致之要求。相關目標設定重點摘要如下:
SBTi不僅提高整體標準的嚴謹度,更擴大承諾與目標設定的範圍。
金融機構欲進一步了解金融業淨零標準設定之內容要求,請聯繫安永氣候變遷、永續發展與ESG諮詢服務。
安永最新觀點
根據聯合國防治荒漠化公約(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to Combat Desertification)與國際抗旱聯盟(International Drought Resilience Alliance, IDRA)最新報告指出,在2023至2025年間,全球各地多個地區正面臨前所未有的極端乾旱,其中非洲東部因連年乾旱導致農作物歉收,已有約2,300萬人陷入飢荒,土耳其約88%的國土面積面臨沙漠化風險,亞馬遜流域則因河川乾涸導致碳儲存能力下降與生態系統退化。
歐盟執行委員會(EU Commission,下稱執委會)為因應利害關係人訴求,簡化永續資訊之揭露要求,於2025年2月提出「歐盟永續綜合簡化套案(EU Omnibus)」,並於同年4月通過了「暫停計時(Stop-the-Clock)」的指令,為《企業永續報告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Directive, CSRD)》提供新的永續資訊揭露規範實施時間軸。第二波(Wave 2)、第三波(Wave 3)受CSRD規範之公司(原2026年、2027年需揭露之公司)可延後至2028年與2029年始進行前一年度資訊揭露。
隨著各國ESG相關政策出現顯著轉變,部分臺灣企業擔心永續浪潮是否消退,然而,永續依然是歐盟政策架構中的的重要基礎。根據最新《安永長期價值與公司治理》(EY Long-term Value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 Survey),調查數百家歐洲企業,其中高達91%的企業表示感受到來自投資人的永續壓力,這反映出投資人日漸重視且認為將永續整合進企業決策流程,有助於提升企業的長期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