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Y安永是指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的全球組織,也可指其中一個或多個成員機構,各成員機構都是獨立的法人個體。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是英國一家擔保有限公司,並不向客戶提供服務。
在實施上後者較前者具有彈性,反映企業因不同資源、能力而展現的責任差異。大型、中型、小型及微型企業的判定標準除考量財務狀況與員工人數外,亦首次將排放量納入:
| 門檻值 | ||||
| 公司大小 | 排放量 | 資產負債 | 全球營收 | 員工人數 |
| 大型* | 不適用 | 不適用 | > 4.5 億美元或歐元 | > 1,000 人 |
| 小型** | 不適用 | > 2,500 萬美元或歐元 | 0.5 ~ 4.5 億美元或歐元 | 250 ~ 1,000 人 |
| 微型*** | < 1 萬噸 CO2e(範疇1+2合計) | < 2,500 萬美元或歐元 | < 5,000 萬美元或歐元 | < 250 人 |
*至少符合一項
**至少符合兩項
***若符合排放門檻,且另外至少符合兩項其他門檻
在判定所屬類別後,企業應留意的關鍵差異如下:
| A 類 | B 類 | |
| 驗證時程 | 提交檢核 (Entry Check) 後12個月內完成初次確證 (Initial Validation) | 享有寬限期,提交檢核 (Entry Check) 後24個月內完成初次確證 (Initial Validation) |
| 轉型計畫 | 須在初次確證 (Initial Validation) 後 12 個月內發布轉型計畫,說明企業達成淨零目標之具體行動、時程與路徑,除了應通過董事會核准,且每五年應重新檢視並更新。計畫內容包含: a. 目標內容 | 雖非強制但強烈建議 (strongly encouraged) |
| 2035 年起的排放責任 | 2035 年起應透過減緩措施,針對其部分持續排放承擔責任,並逐年採線性提高,直至2050 年的 100%。 | 維持自願性參與 |
| 第三方確信 (third-party assurance) | 企業應就其目標設定所涵蓋之各項指標取得第三方確信,範圍應至少涵蓋範疇一、範疇二及範疇三之重大排放,且確信等級不得低於有限確信 (limited assurance) | 雖非強制但強烈建議 |
SBTi V2.0 引入差異化的分類機制,依企業能力對應相應責任,兼顧公平與可行性。企業在評估自身適用類別之際,亦需同步檢視其內部治理、資源配置與長期轉型能力,以確保符合未來逐步強化的減碳與揭露要求。
本次 SBTi V2.0 更新內容較多且涉及面向廣泛,安永將持續以分期形式為大家逐步說明各項重點與影響,誠摯邀請您持續關注我們的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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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永最新觀點
2026年5月,全球永續性報告協會 (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 GRI) 與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基金會 (IFRS Foundation) 共同發布《Facilitating efficient reporting when using the GRI and ISSB Standards》聯合聲明,重申彼此並非競爭的揭露框架,而是從不同角度回應市場對永續資訊的需求。
在 ESG 朝向制度化與財務導向發展的趨勢下,企業對社會面的管理已逐步從單純的法規遵循,轉向與風險管理及營運決策深度整合。人權盡職調查 (Human Rights Due Diligence, HRDD) 與不平等與社會相關財務揭露 (Taskforce on Inequality and Social-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TISFD),正是推動此一轉變的重要工具與關鍵框架。
國際非營利組織 Shift Project 攜手與多個國際機構,共同發布一套跨產業的「公正轉型 (Just Transition)」指標,旨在協助企業以可量化方式評估其在公正轉型過程中對「人」的影響是否已納入轉型規劃,並指出企業應採用與氣候轉型計畫一致的揭露範疇,評估對象涵蓋企業內部員工、當地社區與其價值鏈勞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