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俯瞰太陽能板與相鄰的農業景觀

淨零轉型短中長期目標的現況與挑戰

臺灣已宣示2050淨零目標,大型企業普遍規劃減碳路徑,但高度仰賴能源轉型與再生能源供給。電力需求成長、化石燃料占比高、電網與儲能不足,加上供應鏈在地化與CBAM等國際壓力,使企業面臨成本與轉型風險。

政府以永續經濟活動分類引導資金,ISSB揭露成為企業溝通轉型與金融導引資本的重要平台,金融業扮演關鍵助攻角色。


壹、臺灣企業淨零承諾現況與挑戰

一、淨零目標設定概況

自《京都議定書》以來,全球淨零目標已從先進國家的強制減碳責任,逐步演進為全體國家共同參與的氣候行動。《巴黎協定》奠定全球減碳框架,明確設定將全球升溫控制在 2°C 以內,並努力限制於 1.5°C 的共同目標。2023 年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COP 28)首度進行全球盤點,呼籲各國加強國家自定貢獻(NDC),並於 2030 年前展現更具體的減碳成果。目前,全球已有140多個國家提出「2050 淨零排放」的宣示與行動。臺灣亦順應此趨勢,於 2021 年世界地球日由蔡前總統正式宣示「2050 淨零轉型」為國家目標;政府於2024年底重新檢視目標,設定至 2035 年國家溫室氣體淨排放量較 2005 年減少 38±2%。

在國家淨零政策的引導下,企業部門扮演著關鍵角色。以 0050 成分股中的非金融業為例,這些大型上市公司涵蓋電子、半導體、鋼鐵、石化及航運等關鍵產業,為臺灣經濟發展的主力。其營運模式與減碳策略不僅影響企業自身營運,更對國家碳排結構及經濟轉型具有指標性意義。以出口主力與經濟支柱為核心的電子代工與半導體產業,除了承擔自身減碳責任外,亦需配合國際品牌客戶要求,降低整體供應鏈碳排放;工業部門如石化與鋼鐵的業者,則提出製程最佳化、能源轉換與碳捕捉、再利用與封存技術(CCUS)的碳中和路徑;而航運業等運輸型產業則主要透過提升燃油效率、推動船舶節能與據點管理等措施落實減碳策略。

整體而言,臺灣主要產業中的大型企業皆已承諾長期減碳,並就淨零路徑與行動策略做出規劃。然而,上述公司淨零目標的實現仍高度依賴能源結構的轉型;能源供應穩定性、再生能源比例提升與配套政策措施,將決定企業淨零轉型的可行性與持續性,也進一步影響臺灣產業在全球低碳經濟中維持競爭力的能力。

二、跨國企業淨零轉型的多重挑戰

對臺灣跨國企業而言,淨零轉型也意味著他們必須同時迎接國內與國外營運所在地的轉型相關挑戰。根據《2025年國家溫室氣體排放清冊報告》,臺灣約九成碳排放來自能源使用;而中研院預估,為實現2050淨零目標所需要的能源轉換與電氣化等措施將使全國電力需求自2024年的2,885.64億度攀升至約 5,000 億度。然而,現行能源結構中,火力發電供應約八成的用電需求,其中燃氣與燃煤比例約各半;因此,如何在電力成長需求下推動發電去碳化,成為臺灣邁向淨零的首要挑戰。考量燃氣發電的碳排係數大幅低於燃煤發電,目前能源署策略以「以氣換煤」為主軸,計畫於 2024 至 2033 年間逐步將燃煤機組汰換為燃氣機組,使燃氣占比達 50%,並將燃煤機組改作緊急備援電力。然而,臺灣的天然氣高度仰賴進口,燃氣供應持續受國際能源市場波動影響,將為能源供應增添不確定性。因此,長期仍必須加速低碳與再生能源技術的研發與導入。

中研院於《臺灣淨零科技研發政策建議書》指出,高效太陽能光電系統、風力發電以及去碳燃氫等淨零科技技術研發,將帶動我國能源轉型以及產業轉型,惟其推動進程仍受制於技術成熟度、社會溝通與法規政策等因素。以太陽能光電為例,臺灣雖具備良好的日照條件,但受限於地狹人稠、土地利用衝突與環評程序漫長,加上電網併網與儲能系統尚未完善,使得發展受阻。因此,若要穩定支撐電力系統並降低對化石燃料的依賴,必須同步強化技術研發與基礎設施投資,塑造更具韌性的能源供應體系。

因此,如何兼顧在地能源條件與國際淨零標準不僅考驗企業的轉型策略,也攸關立足臺灣的跨國企業能否在全球淨零浪潮中維持競爭力。近年來,新興市場積極響應全球淨零浪潮,但淨零承諾與實際執行力之間的落差日益明顯。根據2025年9月發布的《全球淨零進展評估報告》(Net Zero Stocktake 2025),全球已有137個國家提出淨零目標,但其中僅有約67%的承諾已納入具體的法律或政策框架,顯示承諾與行動仍存在顯著差距。此類落差在新興經濟體尤為明顯,反映出其能源結構、產業依存與政策執行間的多重挑戰。

以印度為例,該國雖在COP26提出氣候行動承諾(Panchamrit),將於2030年達成500 GW非化石燃料裝機容量,並在2070年實現淨零目標,但截至2025年6月,其非化石燃料裝機容量已達235.7GW,較2014年的76.37GW呈現三倍成長,且有74%仍以煤炭發電。此外,能源經濟與金融分析研究所(IEEFA)於2025年9月的報告指出,截至6月底,印度全國逾50 GW的可再生能源產能因傳輸基礎設施不足而處於閒置狀態。印度跨州輸電系統(ISTS)雖持續擴建,但2024至2025年間新增傳輸線僅8,830公里,與計畫目標15,253公里仍有約42%差距,且約有七成的輸電系統使用率低於30%。

新興市場因再生能源與相關基礎建設不足而產生能源轉型落差,不僅影響國家整體淨零進度,也直接衝擊跨國企業的營運策略。例如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的實施,將增加企業的直接碳成本,對於新興市場中能源結構碳密集度高的供應商造成顯著經濟壓力。聯合國貿易暨發展會議(UNCTAD)分析,CBAM管制鋼鐵、水泥、化肥、鋁、氫、電力等六大類碳密集產品,可能使已開發國家收入增加25兆美元,而開發中國家則將損失59兆美元,凸顯對企業的直接財務影響。因此,許多跨國企業在評估新設廠或供應商選擇時,開始將碳成本及營運韌性風險納入考量,部分企業可能採取供應鏈在地化或多元化布局,將生產據點移至能源結構更可控、政策更明確的地區,在維持產業韌性與推動淨零轉型間取得平衡。

供應鏈在地化對淨零的挑戰

除了能源與碳成本因素,科技創新與地緣政治因素也正加速全球供應鏈重組。以半導體產業為例,近年來AI技術突破與地緣政治競爭,使已開發市場供應鏈在地化趨勢明顯加速,正重塑全球半導體產業佈局。美國以《晶片與科學法案》(CHIPS Act)投入52億美元鼓勵晶片製造回流;日本計畫至2030年累計投入10兆日圓振興半導體與AI產業;德國則透過《歐洲晶片法案》(European Chips Act)投資千億歐元提升歐盟晶片產能。隨著美國、日本、德國等已開發市場積極推動供應鏈在地化,新廠多位於能源結構仍以化石燃料為主的地區,短期內反而增加範疇一與範疇二排放。例如,美國亞利桑那州台積電與英特爾新建晶圓廠所在地的電網化石燃料占比超過四成;日本熊本台積電廠之電力結構亦以煤炭為主,其綠電供應短期仍難以滿足廠房連續24小時的運轉需求;德國德勒斯登雖可再生能源占比約六成,但晶圓廠建設與擴產仍推升其區域用電負荷,增加電網壓力與化石燃料使用。根據TechInsights預測,全球半導體製造二氧化碳當量(CO₂e)將由2020年約168百萬噸增至2030年約277百萬噸,複合年均增長率達8.3%,遠超全球經濟平均增長。

面對供應鏈安全與能源轉型的雙重壓力,已開發市場正同步推動「供應鏈在地化」與「綠色製造」相關政策,將綠能設施與碳管理要求納入補助政策,以兼顧產業韌性與淨零承諾。例如,美國亞利桑那州計畫於 2050年前達成100%淨零能源目標,當地政府與台積電、英特爾已簽署長期綠電採購協議(PPAs),推動太陽能與風力發電設施建設;德國薩克森邦則強化電網連結與跨區電力調配機制,以平衡德勒斯登晶圓廠的高用電需求。其次則是製程技術升級與廢熱回收。例如,德國晶片大廠英飛凌的智慧功率晶圓廠規劃採用廢熱回收系統,預期實現40%能源回收率;台積電全球晶圓廠則透過先進冷卻回收技術、氟化物氣體減排與設備效能提升,計畫於2030年前將單位產品碳排放量減少40%。這些措施雖有助於產業邁向淨零轉型,卻同時對企業的營運成本、資本支出與技術升級帶來挑戰。隨著相關政策與措施逐步推進,企業如何在新興壓力下調整供應鏈布局並維持長期競爭力,已成為當前的重要課題。

整體而言,全球供應鏈在地化重組提升供應鏈韌性的同時,亦導致碳排放重新集中於部分能源結構仍依賴化石燃料的地區,迫使企業在規劃生產據點時,須同步考量碳中和政策與綠色製程升級等技術措施。然而,低碳技術的開發與導入通常伴隨著高額資本支出,使企業必須在戰略布局與資金投入間取得平衡。對跨國企業而言,如何在調整供應鏈的同時推動技術轉型,將成為決定其永續競爭力的關鍵。

貳、經濟手段如何推動淨零轉型

一、永續經濟活動分類

促使企業發展低碳技術、推動淨零轉型的重要動力往往來自資金支持。如何透過政策與金融手段引導資金流向低碳產業與技術,已成為推動淨零轉型的核心關鍵。明確定義「綠色」或「永續」經濟活動,能夠有效引導資金投入具永續價值的項目,促使企業有序邁向低碳轉型。為此,金管會、經濟部、環境部、交通部、內政部與農業部,參酌《歐盟永續分類規則》(EU Taxonomy),共同發布《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期望為企業與金融業提供一致的永續判斷標準並導引資金投資。

永續經濟活動需對所定義之六大環境目的有明確貢獻,包括:氣候變遷減緩、氣候變遷調適、水及海洋資源的永續性及保育、轉型至循環經濟、污染預防與控制以及生物多樣性保育及復育。所適用之經濟活動則分為「一般經濟活動」及「支持型經濟活動」,前者共29項,涵蓋農林業、製造業、廢棄物清理及資源回收業、營造建築與不動產業以及運輸與倉儲業之經濟活動,須同時符合以下三項條件方可認定為「永續經濟活動」:

  1. 對任一環境目的具有實質貢獻:符合其中之一項環境目的技術篩選標準。
  2. 對六項環境目的未造成重大危害:未因違反任一環境目的法規受重大裁處。
  3. 對社會保障未造成重大危害:符合聯合國人權相關公約,且未因違反我國勞工法規受到裁處。

一般經濟活動訂有「技術篩選標準」,作為判斷經濟活動是否對環境具實質貢獻的依據。支持型經濟活動則是納入《歐盟永續分類規則》中的「賦能(Enabling)」概念,將能促進其他經濟活動對環境目標產生實質貢獻之行為納入永續經濟活動的範疇;目前共列有14項支持型經濟活動,涵蓋為環境友善目的而生產商品、提供可達成任一環境目的之先進技術,或能促進達成環境永續效果之活動,且同時符合「對六項環境目的及社會保障未造成重大危害」原則之永續經濟活動。

隨著永續經濟活動的技術標準與範疇逐步明確,企業在永續轉型中的角色也日益多元。除了直接從事符合指引條件的生產或服務外,能夠提供技術支援、設備升級或解決方案的企業,同樣是推動永續轉型的重要推手。這使得永續經濟活動的影響不再侷限於特定產業,而是延伸至整個產業鏈,形成相互促進的低碳轉型網絡。

二、企業產品與服務對永續經濟活動之參與

在《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逐步完善的同時,對於企業永續參與的認知將不再僅聚焦於自身營運是否符合特定技術篩選標準,隨著「賦能(Enabling)」概念的引入,凡能透過產品、技術或服務協助他方達成減碳與環境目標者,同樣可視為間接推動永續轉型的重要貢獻。換言之,當企業的產品或服務尚未被納入永續經濟活動範疇時,若能透過其產品或服務支持或促進永續目標的達成,亦能對淨零轉型與永續發展產生實質貢獻,這樣的延伸效應,使永續經濟活動的影響力突破單一產業界線,透過上下游協作與技術滲透,逐步形成跨產業的低碳技術生態,不僅為企業開啟新的永續競爭契機,也為資本市場提供新的永續商機。

因此,金融機構在評估投資標的時,亦應將此類間接參與永續經濟活動的企業納入考量。特別是當企業的產品或技術對《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所列之支持型經濟活動(如再生能源、智慧電網、高能效設備、儲能或氣候調適技術等)具有推動助力時,例如設計高能源轉換效率的核心零組件、促進綠電整合入電網的半導體控制系統,或支持能源管理與數據監測的關鍵晶片。此類企業雖非直接從事永續經濟活動,但其技術應用與產品價值鏈對整體永續轉型具實質支撐效果,值得金融市場與政策端持續關注。

以半導體產業在再生能源領域的應用為例,碳化矽(SiC)和氮化鎵(GaN)等化合物半導體材料所構成的新一代功率半導體,具備高效率與低能耗特性,為推動再生能源發展與能源轉型的核心技術。此類元件能快速且精準地控制高電流與高電壓,大幅提升電力轉換與控制系統的效率,減少能耗損失,實現更穩定且智慧化的電網管理。許多企業已投入功率半導體元件設計與製程開發,部分產品可應用於太陽能逆變器、風電控制與儲能設備等領域,於能源轉換與電力管理中扮演關鍵角色。這些企業雖非直接從事再生能源開發,但其技術已實質支持再生能源與智慧電網等永續經濟活動的推動,為低碳轉型產業價值鏈的重要支撐力量。

三、ISSB成為溝通淨零轉型的平臺

從永續金融的角度觀之,金融機構如何辨識並評估此類對永續經濟活動具間接貢獻產業的永續價值,不僅關乎資金能否有效導入有助於減碳與能源轉型的關鍵技術領域,更意味著投資者能否在永續浪潮中掌握新興永續商機,讓資金成為推動淨零轉型的核心動能。隨著國際永續準則委員會(ISSB)發布《IFRS S1》與 《IFRS S2》準則,全球企業的永續資訊揭露透明度與可比性將大幅提升。該準則不僅是法規遵循的依據,更建立起企業與金融市場之間的共同語言,使投資人能更清晰理解企業的氣候策略、轉型計畫與風險管理,使各界能以一致的語言理解企業的淨零策略與轉型方向。對上市櫃公司而言,IFRS永續揭露不僅是法遵工作,其編製流程亦可作為企業經營管理階層判斷中長期淨零轉型經濟下商機之所在,進而制定整合營運、價值鏈與商業模式之轉型策略,並爭取在資本市場之能見度。因此,ISSB不僅是資訊揭露的制度,更是驅動永續金融實踐的關鍵基礎。促使企業以更高透明度溝通其轉型方向與永續商機。

對金融機構而言,ISSB的揭露價值包括掌握風險與發掘機會。透過企業揭露的轉型策略、碳排路徑、能源使用與技術應用,金融機構得以觀察企業在低碳經濟中的直接或間接參與程度,進一步辨識其潛在的永續商機。在責任投資實務上,金融機構可將「低碳經濟參與度」納入ESG整合(ESG Integration)評估的一環,將企業的永續參與深度與成長潛力一併納入考量,這不僅有助於資金流向真正具長期競爭力與合理報酬的標的,亦能促進金融市場對企業永續表現的正向誘因。

參、金融業如何助攻實體經濟淨零

為有效運用 ISSB 揭露資訊,金融機構需建立系統性的理解能力,掌握交易對手永續與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之資訊。風險管理建構方面,逐步將ISSB資訊、永續與氣候相關風險納入整體風險治理架構中,從政策、流程到工具建立完整的管理機制。首先,於風險管理政策中明確界定氣候相關風險的範疇、衡量方法與管理責任,確保董事會與高階管理層具備監督與決策能力。其次,將氣候與轉型風險納入現有的信用、投資與保險風險評估流程,透過行業分類、暴險集中度與關鍵指標設定,強化對高轉型風險產業或高實體風險產業或交易對手的監測與管理。同時,透過教育訓練、內部政策指引與跨部門知識分享,強化組織各層級對永續與氣候風險資訊的理解與運用能力,確保永續與氣候議題能系統性地融入日常風險管理與決策流程,提升金融機構對轉型風險的辨識、評估與因應能力。

隨著全球淨零轉型的推動,個別跨國企業在不同市場可能面對類型且影響程度不一的轉型風險。對金融機構而言,此類風險將影響交易對手的獲利能力、償債能力與長期競爭力,進而影響整體金融體系的穩定性。因此,金融機構若能將交易對手的轉型風險納入內部風險管理流程中;例如金融機構可利用氣候情境分析,檢視轉型風險或實體風險經傳導後所衍生的傳統金融風險對自身之潛在影響與韌性,提前辨識潛在暴險,並引導資金流向具低碳韌性與永續前景的產業。

業務機會開發方面,金融機構可藉由 ISSB 揭露資訊掌握企業的轉型方向與需求,發掘綠色轉型、低碳技術及韌性建設等領域的投融資契機。透過結合揭露資訊與內部風險模型,金融機構得以開發差異化的金融商品與服務,包括永續連結貸款、轉型債券或氣候風險保險產品,協助企業落實減碳與調適行動,促進整體市場朝向低碳與永續轉型。甚者,金融業者亦可考量將氣候相關風險透過外部成本內部化的方式,納入金融商品與服務之定價考量中;例如,銀行於授信業務中導入具產業去碳路徑概念之內部碳定價,使銀行具備針對交易對手的減碳績效進行利率差別訂價之能力。在低碳轉型的經濟趨勢下,金融機構不僅是資金提供者,更是引導實體經濟邁向淨零的關鍵推手。

肆、結論

綜觀企業淨零轉型現況與挑戰,我國主要產業已普遍展現長期減碳決心,並積極建置再生能源採用與製程效率提升等行動。然而,由於能源結構仍以化石燃料為主,再生能源發展受限,加上電網結構及儲能設施不足,使企業在落實減碳目標時,仍高度依賴國家層級的能源轉型政策與技術發展成熟度。此外,全球供應鏈在地化也為企業淨零轉型帶來新的挑戰;跨國企業在已開發市場或新興市場擴建產能雖有助於提升供應鏈韌性,卻因當地能源結構仍依賴化石燃料、再生能源供給不足、電網等基礎建設匱乏,使企業難以在全球布局中保持一致的減碳策略與節奏。

面對上述挑戰,筆者建議企業應制定同時考量營運及業務之低碳轉型計畫,並於轉型進程中,迭代出直接或間接參與和/或貢獻符合臺灣或其他市場之永續經濟活動(例如前述所提及之間接參與:提供可強化支持型經濟活動之產品與服務),並透過IFRS永續揭露強化轉型計畫進展之透明度,增強資本市場之信心,進而提高獲利韌性與長期競爭力。金融機構亦宜建置洞察永續相關風險與商機之能力,將轉型風險與實體風險納入風險管理流程、以及金融商品與服務之設計中,推動整體金融體系與實體經濟朝向低碳、永續與淨零轉型發展。

(本文已刊登於企業ESG年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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