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最低稅負制更新!OECD發布GloBE規則之行政指引

摘要

OECD於2023年2月2日發布有關支柱二方案中全球反稅基侵蝕規則(GloBE規則)之行政指引(原文連結提供如下),相關重點包括:

  • 為主要之各國稅收獎勵措施提供保護,包括美國《降低通貨膨脹法》中規定的綠色稅收抵免獎勵措施

  • OECD包容性架構(IF)成員共同聲明支柱二方案之設計,將與一般租稅協定規定條款兼容

  • 對美國GILTI全球最低稅負制已繳稅款之處理方式提供指引

  • 提供與GloBE規則避風港條款及罰款減免規定(可參考下方連結)之進一步指引

  • 為各國導入國內合格之最低稅負制(QDMTT)提供指引

該行政指引之內容亦將於今年後續納入OECD於去年3月發布GloBE規則範本釋義中,提供各國作為進一步之參考文件。由於新加坡、香港及韓國等多國已陸續宣布將導入QDMTT以捍衛其課稅權,此行政指引之釋出,將使得各國(含臺灣)也將以此作為立法藍本,以引進國內之QDMTT。
值得注意的是,縱使跨國企業全球所得未達GloBE規則所訂7.5億歐元之門檻,該企業仍需向已實施QDMTT制度之國家,針對其在該國有效稅率未達15%之盈餘繳納補充稅額。

安永建議臺灣企業無論規模大小,均應及早盤點於海外營運據點之獲利及課稅情形,以因應及規劃全球最低稅負制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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