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Y安永是指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的全球組織,也可指其中一個或多個成員機構,各成員機構都是獨立的法人個體。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是英國一家擔保有限公司,並不向客戶提供服務。
路徑一:分散式小量採購太陽能或其他新興能源
多數企業在初期綠電配置時,習慣優先尋求「低門檻、多樣化」的能源,以規避集中採購的風險,例如,太陽光電發展成熟、採購機制相對容易;新興能源如地熱、小水力等,也提供了多元且具彈性的能源組合選擇。但長期而言,此路徑較適合用電量較小、無須24小時連續用電的中小型企業。
對於用電需求龐大的企業而言,轉向具規模化供給能力的綠電來源應是必然選擇,而離岸風電是目前臺灣唯一能滿足單一案場高發電量與穩定發電時數的綠電來源。
路徑二:等待離岸風電 3-3 期的價格紅利
隨著離岸風電3-3期選商規則公告,市場高度關注其是否能帶來更優化的採購條件,許多中大型企業預期國產化政策鬆綁後,能取得比3-2期更具競爭力的綠電價格,進而產生「先觀望、再決策」的心理,暫緩現有的採購進程。
不過,回歸執行面,須留意三大不確定性,包括選商規則定義存在灰色地帶,恐增加財務試算及融資不確定性;選商時程之結構性調整,恐放大備標挑戰並影響「投標意願」;可開發場域限制,實際可開發量體仍有變數。
此外,在 ESG 評分的隱性競爭與全球通膨壓力下,3-3 期開發成本與售價未必具下降空間,最終綠電售價未知,對於具明確減碳路徑的大型購電企業而言,此路徑潛藏的不確定性須審慎評估。
路徑三:鎖定路徑成熟的離岸風電 3-2 期
3-2期已完成選商、準備進入CPPA(企業購電合約)洽談階段,相較於3-3期,其表定併網時間更早、開發進度與採購成本可預期性也較高,可賦予企業更具韌性的能源配置規劃,進而銜接 2030 減碳目標與國際供應鏈關鍵查核點,如期如質實現綠電布局。
此外,隨政府、開發商與金融機構持續磨合,案場融資銀行對 CPPA 的接受度與信保機制日趨成熟,3-2 期的銀行融資可行性條件可望更具彈性,對於購電方信評的要求有機會合理放寬,使更多具備穩定營運基礎的中大型企業,也能將離岸風電納入採購選項。考量綠電供給稀缺性、減碳目標、購電方信評准入門檻放寬等因素,此路徑應是兼顧「時程韌性」與「合規風險」的務實方案。
劉安凱指出,在綠電已成為攸關企業接單能力的戰略資產時,企業應採取更具韌性的採購路徑,優先鎖定路徑成熟、成本結構明確的供給源,建立支撐中短期減碳路徑的基石。同時,透過 3-2 期建立與開發商的採購實績,未來在爭取 3-3 期等後續綠電資源時,更有優先議約的機會,有利中長期能源組合的靈活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