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Y安永是指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的全球組織,也可指其中一個或多個成員機構,各成員機構都是獨立的法人個體。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是英國一家擔保有限公司,並不向客戶提供服務。
概要
外國人在臺人數再創新高,且即將突破百萬人大關,有僱用外國人的企業要留意退休金提撥問題。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指出,企業聘僱外籍員工時,必須負擔退休金責任,且各有適用條件,可運用新制與舊制退休金提撥二招來因應。
根據內政部移民署最新資料,截至今(2025)年5月底止,外國人在臺人數(合法居留外僑人數)已逾98萬人,扣除失業、非勞動力、未滿十五歲人口,有超過82萬外國人在臺就業。這82萬外國人在臺灣就業市場占有一席之地,也是臺灣經濟的重要助力,為了照顧這些在臺打拼的外國人權益,企業也陸續面臨白領與藍領外籍員工的退休金議題。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薪資委外服務執業會計師溫珮絃指出,如果企業有僱用外國人,就可能會觸發舊制退休金的責任。舉例來說,A公司今年僱用了2位外籍人士,一位是美國籍的Mandy沒有永久居留證,另一位是英國籍的Emma已經取得永久居留證。數月後,A公司收到臺北市政府勞動局的來函,要求檢視舊制退休金帳戶之設立,A公司人員覺得很疑惑,因此詢問會計師,是否需要幫外籍員工準備勞工退休金?
依照《勞動基準法》及《勞工退休金條例》,企業聘僱外國人時,必須負擔退休金責任。有部分族群適用「新制退休金」,雇主必須提繳新制退休金,儲存於勞保局設立的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另一方面,有部分人則適用「舊制退休金」,雇主必須以舊制制度為外籍員工準備退休金。因此,企業可以運用新制與舊制退休金提撥二招來因應外籍員工退休金的提撥責任。
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7條,外籍配偶、有永久居留身分在臺工作者,原則上適用勞退新制,為強制提繳對象。雇主必須按月以不低於每月工資的6%提繳退休金,儲存於勞保局設立的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
《勞工退休金條例》為《勞動基準法》之特別法,不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規範新制退休金)時仍回歸到《勞動基準法》(規範舊制退休金),目的之一是為了保障不適用新制的勞工,包含外國人。
無永久居留證但合法在臺工作的狀況,常見有白領專業人員、中階技術工、留學生、交換學生在臺打工、打工度假等,這些族群不在《勞工退休金條例》的適用對象中,所以不適用新制退休金。但企業依法應成立舊制退休金帳戶,每個月按舊制勞工工資總額的2%至15%,存入企業在臺灣銀行信託部的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
此外,部分族群無論是新制或舊制退休金都不適用,例如,公司負責人在勞基法上被定義為雇主,不得適用舊制或新制退休金;至於藍領外籍員工,依據勞動部解釋令,公司不需為藍領外籍員工提撥制退休金,理由是藍領外籍員工的工作期間不會達到退休條件。不過,如果藍領外籍員工在年資、技術、薪資待遇符合條件下,可申請轉任中階技術工,即可適用舊制退休金。
溫珮絃特別提醒,企業即使在2005年7月以後才成立,或是在2005年之前成立但是已經沒有2005年7月以前到職的員工,還是可能因為僱用了外籍員工,而衍生舊制退休金的義務,應依相關法規,設置舊制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在臺灣銀行信託部設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等。
不過,若企業確實不需準備舊制退休金,例如,外籍員工已離職,或者是外籍員工是雇主身分不適用勞基法等情況,企業可向勞動機關說明,免除提撥義務。相關的法規適用、執行程序及細節,建議可以諮詢外部專家,以評估企業如何適用及遵循,或委由外部專家協助處理。
本文於2025年8月12日發布後,立法院在8月29日三讀通過修正「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放寬外國專業人才無須取得永久居留,即可適用勞退新制,惟截至2025年9月17日尚未公布生效日及相關細節,建議企業留意上述法規修正之生效日,並於聘僱外籍人士時,檢視工作許可函及居留證確明其身分及來臺事由,提供其適用之勞工退休保障。
安永最新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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