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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續揭露新時代:IFRS S1、S2落實,S3助力企業競爭力提升

全球資本市場已將永續資訊視為評估企業價值的重要依據,臺灣企業正面臨揭露規範的快速升級。


概要

  • 永續揭露成全球評價企業價值的主流:IFRS S1、S2 已生效並強調財務連結,S3 將延伸至自然資本,臺灣揭露時程自 2027 至 2029 年分階段全面接軌國際。
  • 企業挑戰在於數據與治理能力:需確保永續與財務資訊一致性,完成範疇一至三排放盤查、跨部門資料整合、情境分析等,並符合法規要求的內控與查核。
  • 提前佈局就是競爭力:強化數據治理與內控,可降低轉型成本、提升揭露品質,並在投資人信任、供應鏈競爭與國際評比中取得領先。

永續揭露準則第S1號「永續相關財務資訊揭露之一般規定」(IFRS S1)及第S2號「氣候相關揭露」(IFRS S2)已於2024年正式生效,國際要求全面接軌的趨勢明確,正在研擬中的IFRS S3(生物多樣性、生態系統及生態系統服務)也將延伸議題至水資源、資源開採與土地使用等範疇。

依金管會規劃,《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將分階段推動企業適用相關準則:第一階段為資本額達新臺幣100億元以上的上市櫃公司,須於2027年股東會年報中揭露S1與S2要求的永續資訊;第二階段為資本額新臺幣50億元以上未達100億元的公司,將於2028年揭露;第三階段為其餘上市櫃公司於2029年揭露。同時,金管會亦要求全體上市櫃公司於2027年前完成溫室氣體盤查,並於2029年前完成盤查結果的查證(確信)。時程不容延遲,企業必須在自身適用的年度前完成準備。內控制度的建立、數據蒐集流程的設計,還是跨部門協作機制的形成,皆需提前啟動以確保在揭露要求生效時順利接軌。在全球範圍內,歐美市場已同步推動相關規範,例如歐盟CSRD(企業永續揭露指令)要求大型企業自2024年起陸續揭露永續資訊,美國SEC的氣候揭露草案亦逐步推進。相較之下,臺灣的路徑圖與國際發展高度接軌,顯示揭露已是全球一致的趨勢。

IFRS S1要求企業揭露所有可合理預期影響財務狀況、現金流量與資金成本的永續風險與機會,並沿用TCFD四大構面作為揭露框架,將重大性評估轉向投資人視角,相較傳統GRI更著重財務影響的量化與揭露的細緻度。這意味著企業不僅要識別與管理永續議題,還需明確量化其對財務表現的影響,並確保資訊能相互比較,且具有外部審核的可靠基礎。IFRS S2聚焦氣候實體風險與轉型風險,以及氣候變遷帶來的商業機會,除跨行業指標如範疇一至三溫室氣體排放量、內部碳定價與資本配置外,並依SASB行業指引揭露產業特定資訊,例如半導體業須揭露能源管理、水資源使用與產品生命週期管理等資訊,並針對重大排放來源提出減量計畫與績效追蹤。正在研擬的IFRS S3則將涵蓋生物多樣性、生態系統服務、水資源與土地使用等自然資本議題,高風險產業包括製造、農食、能源、房地產及金融業。S3預期將引用TNFD提出的LEAP方法學(定位、評估、評量、準備),協助企業系統化辨識自然風險並量化其對企業價值鏈與財務表現的衝擊。三項準則自通則到專項,形成環環相扣的揭露架構,要求企業升級資訊蒐集與管理模式,深刻影響治理、策略與營運。

在實際導入過程中,企業所面臨的挑戰核心,在於如何確保永續資訊與財務資訊的一致性與可信度。揭露範圍需要與合併財務報表的邊界相符,重大性評估也必須轉為以投資人視角為核心,聚焦在真正影響財務的重要議題。同時,數據蒐集與分析的複雜度大幅提升,特別是範疇三涵蓋供應鏈與投融資排放,涉及跨產業、跨地區的龐雜資料,若缺乏統一的方法與足以信賴的資料品質,將難以支撐後續的外部查核。進一步而言,氣候與自然風險的財務量化及情境分析,往往需要結合永續、財務與環境科學等跨領域專業,並透過地理資訊系統等技術工具,建構出能反映多種情境與政策變動的模型。主管機關已將永續資訊管理納入內部控制與年度稽核,使得揭露內容在公開前須經過嚴謹審核,以確保內容完整,並能被獨立查核。換言之,企業要面對的不只是技術層面的挑戰,更在於能否藉由導入IFRS S1、S2與即將到來的S3,將這些挑戰轉化為治理升級與數據能力強化的契機,進一步把遵循新規範的過程,化為強化市場信任與提升競爭力的關鍵。隨著投資人愈加關注企業如何在揭露中展現治理能力與風險控管,揭露品質已成為吸引資金與提升ESG評級的核心條件。

在國際趨勢與國內法規的推動下,合規已不再是被動義務,而是企業展現治理能力與市場韌性的契機。能將挑戰轉化為數據治理與內控優化的企業,將率先建立永續優勢。提早落實S1、S2並前瞻規劃S3,不僅能降低轉型成本,更能提升投資人信任,並在供應鏈與國際評比中掌握主導地位。永續揭露準則的導入不僅確保資訊透明與國際可比性,更推動治理升級、鞏固市場信任,並奠定長期競爭力,成為企業邁向永續與財務韌性的關鍵驅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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