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Y安永是指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的全球組織,也可指其中一個或多個成員機構,各成員機構都是獨立的法人個體。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是英國一家擔保有限公司,並不向客戶提供服務。
概要
就跨境電商銷售而言,針對未稅價格為 1 萬日幣以下之商品,將導入由銷售者負擔消費稅納稅義務之制度。
此外,透過電子平臺進行之物品銷售,亦將導入由仲介該等交易之平臺業者承擔物品銷售相關納稅義務之制度。
例:日本消費者於臺灣網站購入未稅價 5,000 日圓之商品,商品從臺灣寄送至日本時,臺灣銷售業者應對日本稅務署申報繳納消費稅(商品對價之 10%,計 500 日圓)。
該修法適用於 2028 年 4 月 1 日後之交易。
對非居住者提供之日本境內不動產相關勞務(例如:仲介費用等)納入消費稅課稅範圍:
為籌措國防強化相關財源,日本自 2027 年 1 月起開始課徵防衛特別所得稅(稅率 1%)。
同時將復興特別所得稅(為確保東日本大地震重建措施所需之財源,在一般所得稅之外,額外加徵之特別稅)稅率調降為 1%。復興特別所得稅之課徵期間由原定 2037 年延長 10 年至 2047 年。
因防衛特別所得稅課徵 1%,而復興特別所得稅降低 1%,雖現行稅率負擔不變,但因課稅期間延長 10 年,導致實質稅賦負擔增加。
| 現行 | 修正後(2027 年度起) |
| 復興特別所得稅 所得稅額 x 2.1% | 【增設】防衛特別所得稅 所得稅額 x 1.0% |
| 復興特別所得税 所得稅額 x 1.0% |
④ 重新檢視「年收之牆」
所謂「年收之牆」,指若個人年收入超過一定金額,就須負擔稅金或社會保險費,導致實質收入減少,或增加幅度縮小的門檻。在日本,對兼職人員及受扶養之配偶的工作型態產生重大影響。
此一「年收之牆」現象引發廣泛討論,部分民眾即使有意願繼續工作,仍因擔心稅負或社會保險費增加,而不得不控制工時或收入水準。
本次修法中為解決此問題,提高了個人所得稅之基礎扣除額等。
「年收之牆」重點改革如下:
薪資所得扣除額之最低保證金額
單位:日圓
| 修法前 (2025 年度) | 修法後 (2026、2027 年度) | 修法後 (含特例註 1) | |
| 薪資所得扣除額之最低保證金額 | 65 萬 | 69 萬 | 74 萬 |
註 1:在 2026 年度稅制修法中,為減輕低所得及中所得族群之稅負,日本除提高基礎扣除額外,亦新增並擴大依所得水準適用之額外扣除措施(增額扣除特例)。
基礎扣除額
單位:日圓
| 修法前 (2025 年度) | 修法後 (2026~2027 年度) | |
| 合計所得額 | 扣除額 | 扣除額 |
| < 1,320,000 | 95 萬 | 104 萬 |
| 1,320,001~3,360,000 | 88 萬 | |
| 3,360,001~4,890,000 | 68 萬 | |
| 4,890,001~6,550,000 | 63 萬 | 67 萬 |
| 6,550,001~23,500,000 | 58 萬 | 62 萬 |
| 23,500,001~24,000,000 | 48 萬 | 48 萬 |
| 24,000,001~24,500,000 | 32 萬 | 32 萬 |
| 24,500,001~25,000,000 | 16 萬 | 16 萬 |
| > 25,000,001 | 0 | 0 |
⑤ 重新檢視極高所得者合理負擔稅賦措施
為確保稅賦負擔公平性,重新檢視了「極高所得者合理負擔稅賦措施」。
單位:日圓
| 修法前(2025 年度以後) | 修法後(2027 年度以後) |
| ① 基準所得稅額* | ① 基準所得稅額* |
| ② (基準所得金額* - 特別扣除額(3.3 億))× 22.5% | ② (基準所得金額* - 特別扣除額(1.65 億))× 30% |
| 僅在 ② > ① 時,就差額部分申報納稅 | 僅在 ② > ① 時,就差額部分申報納稅 |
註: *基準所得稅額:以下 1 與 2 之合計(包含復興特別所得稅)
*基準所得金額:所得總額與各項分離課稅之合計數
(包含得適用不須結算申報制度之上市(櫃)股票等相關股利所得金額,以及上市(櫃)股票等相關轉讓所得金額等。)
⑥ 擴大 NISA 制度
① 未滿 12 歲:因災害導致居住之房屋全損等情況
② 12 歲以上:經孩童本人同意,匯出事由為支付教育費用、生活費等情況
⑦ 重新檢視有關加密資產交易之課稅
以修正《金融商品交易法》等法律為前提下,日本擬調整有助於國民資產形成之加密資產課稅制度。所謂加密資產,係指於網路上以電子方式記錄及移轉,得於不特定多數人之間用於支付商品或服務對價,或得與法定貨幣交換之具有財產價值者。
依本次修法,交易加密資產所產生之交易所得,將採分離課稅,適用稅率為 20%,其中包括:
此外,對於加密資產交易所產生之損失,將新增 3 年遞延扣抵制度。
前期回顧
日本2026年度的稅制相關修法於2026年3月31日經參議院正式決議通過,為了實現高市政權提倡之「強健的經濟」,採取了新訂定設備投資促進稅制、擴大研究開發稅制等措施。另一方面,針對各項租稅特別措施,透過包含廢止等方式,以確立輕重緩急,並從允當課稅之觀點,針對日本國內法人,規定有義務取得、編製及保存可看出企業集團內部交易細節的一定資料。評估臺灣對日投資之際,稅制的動向對中長期投資策略有很大的影響。本期將介紹從對日投資的觀點來看,需掌握之主要修法內容。
隨著全球跨國公司投資的加劇,為了吸引全球企業在日本進行研究開發活動,日本制定了《特定跨國企業促進研發業務等特別措施法》(下簡稱促進日本成為亞洲商業中心法案),旨在為有意在日本開展新的研發活動或監管業務的跨國公司提供特別的優惠措施。
近年來臺灣企業對日本企業之併購呈現增加趨勢,於進行併購時,對投資對象(被併購對象)之財務資訊作適當評估至關重要。於日本會計準則(J-GAAP)逐漸接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之情況下,作為兩種準則之主要差異,前期已就商譽進行說明,本期將聚焦於租賃會計之差異進行說明。本專刊將提供有助於臺灣企業進軍或投資日本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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